【獨媒報導】2020年2月,警方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掃蕩,8名警務人員涉襲擊露宿者、打爛家當、誣陷藏毒及遮蓋閉路電視鏡頭等,否認妨礙司法公正、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傷人及刑毀等10罪。法官張潔宜裁定6人罪成,2人罪脫。罪成6人還柙至今(1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分別判囚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有女被告聞判後低頭,不少親友在庭上拭淚。
6名罪成被告的判刑如下:
男警20916梁飛鵬(案發時29歲,現32歲):2年1個月
女警24902龐雋詩(案發時29歲,現33歲):2年1個月
男警長34520林華嘉(案發時44歲,現47歲):3年5個月
男警22120莫志成(案發時25歲,現29歲):3年1個月
女警17987尹栢詩(案發時25歲,現29歲):3年1個月
男警22544陳守業(案發時27歲,現31歲):3年1個月
其餘兩名被告則全部罪名不成立,他們為:男警22369郭展昇(案發時30歲)、男警18048韓廷光(案發時29歲)。
各被告早前的裁決結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