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6月2日)就《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 「有犯罪及不誠實意圖使用電腦罪」(下稱第161條)討論。雨傘運動期間,警方多次以此罪名拘捕網民,最新一宗事件為「恐嚇屈穎妍」。會上,多名泛民主派議員狠批條例涵蓋範圍過寬,違反立法原意,淪為執法機關作政治檢控的「萬能Key」。但有建制派議員則認為條例應再擴闊,民建聯鍾樹根表示「基本法都唔講立法原意啦啦!電腦都唔可以講立法原意!」最終委員會以1票之差否決將條例提交法律改革委員會檢討。
涂謹申:「創造電腦世界的以言入罪」
民主黨涂謹申批評161條確被執法機關濫用,用作以言入罪的工具。涂謹申指執法機關看準161條字眼定義較闊,便嘗試擴大立法原意的適用範圍,「試下拉、試下裁審署點判」。涂謹申表示法院平情地看,很多例子也只能「焗住話有罪」。他批評161條是「創造電腦世界的以言入罪」,現實中不會列作犯法的言論,在電腦發表卻表示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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