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避雨亭,古怪地標,音樂噴泉,林村天安門等等的社區白象在每區都可尋到。最新的社區白象則可能是施政報告推行的行人通道優化項目,其中一項是各區興建一個行人路上蓋工程。坊間以至輿論都有一個普遍印象,認為小白象是由區議員一手造成,這不完全與事實相符。在行政主導的官僚程序下,區議員議政問政如何一步步受到影響,才是形成一個又一個小白象的源頭。
行政當局以行人路上蓋工程試行由下而上推行政策,是一個特例,也揭示一個事實,儘管施政作風轉換成以由下而上為目標,只要行政主導管治哲學不變,所謂由下而上只會是偽民主。這樣的偽民主之下,我們離更開放與民主的地區政治更遠。
在十月六日會議上,政府代表表明每區預算約三千萬。這三千萬不可分散方案進行,即三千萬只可做一個項目。社區工程受爭議的從不只是選址問題,政府部門明顯是有權決定政策,但當社區工程變小白象,政府部門不會負任何責任,區議會成為代罪羔羊。今天的行政主導大概就是這樣子,幾可肯定事情最後只有689領功,而區議員就必須承擔後果。
三千萬政績工程,只有兩頁文件,卻要求區議會三個月作出決定,注定是一場硬仗。根據政府提交予區議會共兩頁的文件表示(註二),當中提出五項選址建議:
a.應有較多的行人流量,特別是長者、殘疾人士及使用輪椅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