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避雨亭,古怪地標,音樂噴泉,林村天安門等等的社區白象在每區都可尋到。最新的社區白象則可能是施政報告推行的行人通道優化項目,其中一項是各區興建一個行人路上蓋工程。坊間以至輿論都有一個普遍印象,認為小白象是由區議員一手造成,這不完全與事實相符。在行政主導的官僚程序下,區議員議政問政如何一步步受到影響,才是形成一個又一個小白象的源頭。
行政當局以行人路上蓋工程試行由下而上推行政策,是一個特例,也揭示一個事實,儘管施政作風轉換成以由下而上為目標,只要行政主導管治哲學不變,所謂由下而上只會是偽民主。這樣的偽民主之下,我們離更開放與民主的地區政治更遠。
在十月六日會議上,政府代表表明每區預算約三千萬。這三千萬不可分散方案進行,即三千萬只可做一個項目。社區工程受爭議的從不只是選址問題,政府部門明顯是有權決定政策,但當社區工程變小白象,政府部門不會負任何責任,區議會成為代罪羔羊。今天的行政主導大概就是這樣子,幾可肯定事情最後只有689領功,而區議員就必須承擔後果。
三千萬政績工程,只有兩頁文件,卻要求區議會三個月作出決定,注定是一場硬仗。根據政府提交予區議會共兩頁的文件表示(註二),當中提出五項選址建議:
a.應有較多的行人流量,特別是長者、殘疾人士及使用輪椅人士 ;
b.有蓋行人通道的位置應連接公共運輸交匯處和主要公共設施,如圖書館、醫務設施、社區中心或體育設施等;
c.行人路應有足夠的闊度,供建造上蓋之用,及不影響行人路旁的樹木;
d. 應受市民廣泛歡迎,並有較少反對意見;及
e. 附近沒有其他同類的/可替代的有蓋行人通道 。
冀望區議會能在三個月內建議三條走線方案,並給予優次排列。在區議會考慮的過程中,政府從交通運輸及道路工程角度提供意見,包括地理環境因素、行人流量、附近的公共設施、工程所需的時間及造價和地下管道及設施等技術意見,以協助區議會討論。」
行政主導最殺人不見血的一面,是以技術包裝介入政治的操作。由造價、整體規劃、建築形式以至建築美學都在干預,例如價格可否便宜一點,可不可以更環保,設計形式上可不可以貼近各區的美學。各項本應需要由官民共議的都不在討論議程,政府部門與區議員都要明白,民主程序比行政主導需要更多的時間。部門的專業角色應是協助公眾進行討論,而非干預,否則根本無事可議,又有何基礎由下而上?
讓下而上地推行政策真實地出現首先要打開討論的空間,建立商討機制,善用民主程序制衡行政主導。要推動社區民主,區議員不得不與政府的行政主導作風周旋,推動區議會資訊開放,建立常設的公聽會等對話機制,讓專業與公民意見進入議會,為社區民主建立基礎。
註一:施政報告2015/16第168段
註二:深水埗交通交通事務委員會文件第65/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