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注意的是,「合法」並不一定「正當」和「道德」。
──朱耀偉,冼偉民:《以法之名:後殖民香港法律文化研究》,頁四十八
一.
在荔枝角。馮炳德面紅紅,說是血壓高,雖然還是想吃M&M。住在病房,有床瞓,有被「冚」,「很有home feel。」還說,剛看完《鹿鼎記》,「因為早瞓,所以佢地錄起俾我睇。」
我說,JU媽,你真係令人法指。
如果林官知道馮炳德竟然覺得監獄有家的感覺,大概會咬牙切齒罷。馮炳德活得很好,不難過,還自得其樂;法律制度打碎了自己頭上的普世光環,它的裁決不不能讓人信服更不能讓馮炳德屈服。蔡瀾說自己「法律上結了婚」,馮炳德也不過是(被判)「法律上有罪」,而「罪」在有兩種,sin和crime。本來這種二分是多餘的,「罪」不應該都是「惡」的嗎?但林官對馮炳德的判詞的基本邏輯錯誤或曰向權力的明顯傾斜(看這裏)明顯地呈現了這個分野,並暴露了法官和法律條文本身的「惡」--「罪惡」的「惡」(evilness)和「聲大夾惡」的「惡」(authority)。
家暴條例加入保障同志同居者的條文,上星期六(十日)保守派組織在立法會上演一場大騷。聲稱保衛家庭制度的衛士傾巢而出,喧聲震天,人多勢眾。陣容之鼎盛,氣氛之熱烈,為一項原來不為大眾注視的議事項目,帶來一個頗為戲劇性的高潮。
為著家庭暴力條例加入保障同志同居者的條文,近日興起一番爭議。上星期六(十日)保守派組織在立法會上演一場大騷。聲稱保衛家庭制度的衛士傾巢而出,喧聲震天,人多勢眾。陣容之鼎盛,氣氛之熱烈,為一項原來不為大眾注視的議事項目,帶來一個頗為戲劇性的高潮。
筆者去年因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寫就《文化戰爭與道德聖戰》一文,警示香港出現了從美國進口的美式「文化戰爭」,以及香港版的「宗教右派」的冒升。如果當時對筆者這番論調還是半信半疑者,今日當知所言非虛,並非過慮。因為這股「宗教右派」的勢力,已經隨新一屆立法會全面運作而日漸浮出地表。
兩枚從天而降的鏹水彈,落在人來人往的西洋菜南街,傷了46名無辜途人,連特首也要來旺角巡視10分鐘。事發之後,大眾紛紛猜測原因,該區區議員許德亮就認為這「或多或少與噪音問題有關」,指「街上影音店長期大聲播放電影音樂、團體機構大聲宣傳,加上數以萬計人流喧嘩、巨型電視屏幕的光污染,令居民不勝煩擾」,而改善的方法,包括了限制行人專用區使用時間、限制使用擴音器等,簡而言之──加強管制。
一朝早,收到記者朋友電話說昨天的淫審公開諮詢裡,近八成的意見都是教會泛道德的觀點,主張加強審查以保護青年。加上最近《家暴條例》的動員,記者的問題是,基督教右翼為何在最近幾年的政治動員那麼強大?
當美國政治化右翼教派動員架接在英式教會傳統
我不是教徒,也很少與極端基督教團體辯論,但香港的殖民歴史,使宗教右翼的發展更極端。97前,香港是英國的教會傳統,教會主要的任務是道德、慈善和社會服務等領域,而很少會進行政治動員。政府亦會主動調撥很多資源給教會建學校、醫院、社會服務等機構。97脫離殖民地後,香港政府再無必要維持這種政教的關係,而某些教會的組織/教派亦由英國的傳統,慢慢轉移到美國的傳統,因為它們要透過政治的影響力去爭取更多的支持與資源。
最近香港話劇團隆重搬演的《捕月魔君.卡里古拉》(Caligula),是1957年諾貝爾文學奬得主卡繆(Albert Camus)的重要劇作之一。原劇創作於1938年,並於1945年首演。卡里古拉是羅馬帝國的第三任君主,全名Gaius Julius Caesar Augustus Germanicus,綽號Caligula(意即「小靴子」)。卡里古拉為人古怪暴戾,是西方歷史上數一數二的暴君。後來,他被元老院貴族買通的禁衛軍軍官沙雷爾(Cherea)所刺殺,享年二十九歲,只當了三年十個月零八日的君主。基本上,卡繆藉用了羅馬歷史學家Suetonius的《十二凱撒傳》(Twelve Caesars)的一些歷史細節,將羅馬帝國歷史上這一名著名暴君的一生,演繹成一齣四幕的悲劇。
昨晚到港台接受錄音訪問,本來是談獨立媒體,可是最終還是忍不住扯到了馮炳德的案子上。Julinan 被判了十五個星期的監,另加向『被襲』警員賠償八千大元,而且不許保釋等候上訴--即是說,哪怕最後上訴得直,Julian 還是要為他『施暴、欺負和虐待』帶著警棍和警槍的警務人員進監牢。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早前這樣回應:『若審訊結果「啱聽」就說是法庭獨立,「唔啱聽」就說是法庭不獨立,有關做法是相當荒謬。』(13/1 蘋果日報《李國能出席09法律年度透露去年末季破產案呈升勢》);然而此案判決之離奇,實非李官的回應所能解決。不是結果問題,而是整個過程對於Julian 的不公平、不講理,明顯得到達了荒謬的地步(見朱凱迪上星期的周記)。一直以來,香港常以法治精神及司法獨立而自傲,至少在對比於內地,這一直是不容質疑的『香港優勢』;可是Julian 的判決狠狠地刮了我們一巴掌:對不起,還是別天真別傻了,司法暴力早就緊隨警察暴力而來了。
沉醉於那失去了的童年
「有些東西比童年更重要。」卡夫卡這句說話的重點,在於那必要的含混。所以去問:「哪甚麼比童年更重要呢?」其實捉錯用神。因為就算舉出甚麼例子,和「童年」去比重要性,明顯地這個比較本身就是謊謬的。但這句話正反映出這時代的童稚化——「孩童」作為一個比喻,己經去到星球性的級數。先不提社會上(尤其是西方社會)對孩童的嚴密保護,去到地球被當成為一個孩童般看護;又提倡專業化去為職業本身建立保障;又有慈善團體去幫助弱勢……再例如本文的主角——(表演)藝術,左資助右資助,前一個藝術團體,後一個支援小組,意像就跟一個穿尿布未斷奶的小兒沒兩樣。我們找不到有甚麼比童年更重要,正正就是問題本身,因為我們置身在一個全球性的育嬰室裡面。
非政府組織和非牟利團體,不斷要幫助所謂的弱勢,所謂撇開意識形態的問題,去解決目前「更貼身」的問題。用日常的話說,就是:「不用想太多,只管去做就找到答案」這種所謂面對現實的態度,正是迴避現實中的大問題的最佳方法。真正要問的問題是,為甚麼經過那麼資助,攪那麼多講座和研討會,藝術景觀還是跟以往差不多?
Laibach
2009年1月10日,天寒,早上八時,立法會門外。數百教徒與十餘同志在對峙。地鐵站下,彷如六四集會或七一遊行,人們圍成一個個圈等朋友到來集會,舉起各式標語,反對家庭暴力條例涵括同性同居者。
十多個同志打扮成因家暴而死的受者,躺在冰冷的地下,蓋上白布,要求家庭暴力條例修訂要包括同性同居者。耳畔傳來的是不停的謾罵:「同志咪扮野!」同性戀者何曾扮過野?實實在在全身被打遍,找不到社會政策支持,也就找不到社福機構去求援,才是同性戀人不受家庭暴力條例保障下的真相吧?
作者︰洛謀、袁智仁 社區文化關注成員
筆者參加了去年12 月由市區重建局舉辦,號稱「邁向更新3.0」的「市區更新的模式與挑戰──亞洲經驗分享」研討會。筆者知悉,這場研討會是市建局委託香港大學羅致光博士團隊為「市區重建策略」檢討所做的市區更新政策研究的一部分;被邀請而來的亞洲其他地方專家、學者,是羅博士團隊做考察時的其中主要資訊提供者,而這份研究報告則會影響「市區重建策略」的檢討。當筆者參加完研討會後,卻以為自己去了「東亞寮仔部大會」。
講者之中,除了台北講者較多談及台北的都市更新脈絡、社區營造、社區參與規劃的方法與法規外,其他的講者多是從由上而下的行政角度,講如何「處理」舊樓,談論拆遷多於其他的都市更新方法。
中國︰拆遷迎「盛事」
這次來香港主講,中國大陸市區更新的經驗,分別有上海同濟大學的鄭時齡院士和廣州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簡稱「拆遷辦」)主任、房地產經濟師劉志偉先生。上海將於2010 年舉行世界博覽會,而廣州亦會於同年舉辦亞運會,都是拆遷的重災區,鄭院士和劉主任的演講中都不時點出盛事對城市更新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