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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澎杉明判刑  多個團體到新加坡領事館外抗議

(獨媒特約報導)多個團體包括社民連、國際特赦組織、職工盟、左翼21、支聯會青年組及外傭團體於星期日早上到新加坡駐港領事館抗議,要求新加坡政府在判刑前夕立即釋放少年余澎杉。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和保衛香港自由聯盟的韓連山戴上李光耀、李顯龍面具,上演街頭劇。他們又高叫口號:「李顯龍立即道歉,釋放釋放余澎杉!Free Amos Yee」、「今天新加坡,明日香港!」。

韓連山指出余澎杉在精神病院內被監禁手腳受盡折磨,如手腳被綁,每日睡不超過3小時,他形容新加坡政府這樣的手段是有政治目的。他又指出新加坡政府以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感情入罪余澎杉,但多個宗教團體已發信聯署, 認為余的行為並沒有傷害任何宗教感情。此外,他又強調新加坡政府以一個成年人罪行方式對待一個未滿18歲的青少年,政府嚴重違反國際兒童權利公約,如果新加坡政府繼續逼害余澎杉,會被國際譴責。

國際特赦組織:新加坡政府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國際特赦組織則表示多個分會在不同國家已有抗議要求新加坡政府馬上釋放余。他們批評新加坡注重經濟發展,而犧牲言論自由正是這國家的代價。組織指新加坡政府明顯違反兒童權利公約,不應繼續監禁余澎杉,應以循循善誘令余明白「法律」。國際特赦組織表明假如新加坡法庭明天仍然扣留余,團體將會有進一步行動。

香港欠了特殊教育需要學生一個幼稚園融合教育政策和藍圖

(星島日報圖片)

前言及理念

等待多時,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終於發表了一份名為「兒童優先 給他們一個好的開始」的報告書。故然全日制、長全日、幼師培訓、撥款機制等值得關注,但其中特殊教育需要(SEN)學生的支援,報告書全文當中只有寥寥四頁討論特殊教育需要的情況,欠缺具體的政策藍圖。

首先定義國際公約要求香港的責任,《兒童權利公約》第二十三條指出簽約國承認殘障兒童有受特別照顧之權利,盡可能給予完全免費之服務。其協助應以保障殘障者能夠全面參加社會活動,並有效利用教育、訓練、保健服務、復健服務、職業訓練以及休閒機會,以達成個人在文化與精神上之發展為原則。《殘疾人權利公約》第二十四條有關教育部份中,有多項細則保障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權利,當中「締約國確認殘疾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為了在不受歧視和機會均等的情況下實現這一權利,締約國應當確保在各級教育實行包容性教育制度和終生學習」。在宏觀的平權精神下,為SEN孩子提供融合教育,是一個保障學生「權利」的責任而不是提供額外的「福利」。以下分析現時政策的五大問題:

1. 欠缺整全融合教育政策

程翔:國安法實質上修改了基本法

(獨媒特約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在7月1日通過了新的《國家安全法》,增設「文化安全」及「網絡信息」等條例,並首次將香港及澳門納入條文之內。雖然香港政府指國安法不會在特區內執行,但也引起各界憂慮。工黨昨日(7月4日)舉辦論壇,探討新國安法對香港言論自由和法律的影響,資深傳媒人程翔擔心新國安法是「黨安法」,高呼「結束一黨專政」都可能會犯法。前記協主席麥燕庭指這明顯是「偷天換日、暗渡陳倉」,把限制香港的惡法正常化。公民黨執委、大律師楊岳橋則擔心中央以人大釋法的方式繞過立法程序,把惡法僭建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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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傳媒人程翔

「我們不想爸媽」—— 農村留守兒童悲劇重演的背後

「問她們想不想爸媽,三姐妹答道:我們不想!隨後眼睛流露出一種孤獨與苦澀。三姐妹步行半個多小時來到她們就讀的雲頂小學,校園牆上寫有“爸媽我們不 想你”的粉筆字,人們都知道留守兒童只有在想念爸媽的時間才去寫下思念的文字。在雲頂小學,留守兒童不少,但像王琴、王光妹、王光豔留守三姐妹這樣多年沒見到父母一眼,甚至連父母是什麼模樣都十分淡然的不多。」

和王氏三姊妹一樣,父母出外務工而被留在家鄉的孩子,被稱為留守兒童,達6100萬之數。6100萬是甚麼概念?稍為少於英國的人口,約等於3個北京的人口,超過中國一個中等規模省份的總人口。中國大陸每五個兒童,就有一個農村留守兒童。

慘劇一再發生

上月初,貴州畢節七星關區4名留守兒童兄妹服農樂自殺身亡,最大的哥哥13歲,另外3名妹妹其中最小的只有5歲。事件震驚全國,網民熱議,總理李克強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加強督促,強調臨時救助制度不能流於形式,對造假行為要嚴厲整改問責,防止悲劇再發生。」言猶在耳,幾天之後,湖南發生留守女童在可樂中投毒致同學死亡的慘劇。其實,悲劇早已一再發生,就在3年前,同是畢節七星關區,5名留守兒童就因在垃圾箱取暖而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鄉議局支持加強控煙 稱「幫助老一輩教育水平低長者戒除煙癮」

(資料圖片)

(獨媒特約報導)戒煙唔洗「等埋發叔」!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星期一召開公聽會,讓公眾就政府建議加強控煙,包括增加煙包警告圖像至85%、將隧道巴士站列為禁煙區及規管電子煙等措施。鄉議局亦有去信支持,信中指如煙包加大警告圖像並換上「更驚嚇的圖片」,「可以幫助老一輩吸煙人士,尤其是教育水平較低的長者,推動他們「戒除煙癮,重括健康。」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涉越權 動員團體「佔領」立法會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近日建議加強控煙,包括將煙包上的健康警告圖像由50%增加至85%、將隧道巴士站列為禁煙區及規管電子煙,星期一立法會將舉行公聽會。本網調查發現,由公帑資助的法定組織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涉超越法例賦予的宣傳、教育和研究範疇,以組織動員的方式支持政府。委員會預備了一份意見書樣本,動員民間團體去信,至少9名委員會委員則以其他身份去信立法會,委員會亦將於星期一早上在立法會門外「示威」。

法例只賦權宣傳、教育及研究

根據香港法例第389章《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條例》,法律只賦予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權力進行三項活動,包括宣傳吸煙與健康資訊、就吸煙問題進行研究以及向政府和公眾提供意見,該三項職權亦清楚列明於委員會網頁

別從落馬洲口岸回香港了

原圖:明報

從深圳回到沙田的家,一共用了三個小時。同事說,這差不多可以飛台灣一趟了。平日一般一個半小時的路程,額外的部份都花在那裏呢?

其中的三十分鐘,是堵在深圳福田口岸對出的路上。「這麼近,那麼遠」,離關口不到二百米,關口活生生在你面前,你明明知道下車走過去只需幾分鐘,但就是下車不能,只好乖乖待在車上。塞車真的很考驗一個人的耐性,而對於一個晚上八點半還沒有吃飯的人,耐性是一件奢侈品。這個時候,同事還要熱烈地討論九記牛腩的爽腩比普通腩好吃得多,Argh,好想即刻去食一碗…

終於捱到了關口,心想過關後便火速回家醫飽肚。拖著行李箱,急步走到的士站,uh oh,的士站大排長龍,約十數人在等市區的士。本以為晚上近九點應該沒有多少人,仔細看看,問題在於下車處。

落馬洲的士站的設計是這樣的:從新田村有一條單程路迂迴入關,大約一公里左右,車到關口便駛到下車處,那裏約有六個車位可供下車,然後空車會繞一圈到上客處。由於只有一條單程路入關,無論是空車或載客車,都一定要先經過下車處才可到上客處。

的士入關的龍,據載我的司機估計,至少一百輛以上,他自己就塞入關塞了一小時。這樽頸,無錯,就是出現在下車處。留意香港新聞,對香港地理位置熟悉,又非常聰明的你,可能猜得到:是水貨客的禍。

七一與國安法

攝:Gundam Lam

七一遊行人數銳減,令一些人積極行動者感到沮喪,但「現實」些看,人數銳減亦屬必然。所謂「熱鬧過後的沉寂」,由去年七一超過五十萬人上街,到七十多日的雨傘運動,嚮向民主的香港人投入萬二分的熱情,但結果只能否決政府的「假普選」政改方案。對大多參與過雨傘運動的人這個結果只比通過政改方案稍為好一點,即所謂「條氣順啲」,不至任由中共/建制魚肉吧了。

於是由兩年前戴耀廷提出的「佔中爭普選」運動,以否決「假普選」方案,即原地踏步告終,無論從任何角度看,都不算什麼勝利。兩年來的積極與不積極投入,史無前例的佔領行動,都絲毫不能撼動中共這座最後高牆,七一遊行人數銳減所顯示的失望、失落亦屬正常。

話說回來,這次政改爭議亦應讓很多人「覺醒」,中共是不會承諾一個它不能操控的選舉制度。「最好」的情況可能就是一種「膠著」狀態,中共/建制不能隨心所欲的「改造」香港,「改造」香港人心。當然,「膠著」也是挺累人的,特別是中共的「治港」機器不會讓香港人喘息,就以今年區議會選舉為例,不再掩飾是特區政府和親建制/保皇陣營太上皇的中聯辦,會肆無忌憚的「協調」各地區親建制/保皇勢力,誓要進一步壟斷區議會議席。

從美麗島到島嶼天光

滅火器樂隊的「島嶼天光」獲得金曲獎年度歌曲,意味著不只太陽花青年們佔領了國會,獨立音樂也佔領了金曲獎舞台──雖然獨立樂隊一直有獲得各種獎項,但「年度歌曲」這個獎確實意義不同。

滅火器是成軍於高雄,以龐克搖滾起家的獨立樂隊──甚至台下可能很多天王天后不熟悉這個樂隊,而「島嶼天光」則是一首不折不扣的社運歌曲,且不同於一般抗議歌曲是書寫一個議題,這首歌是誕生於一場運動,歌中部分還是來自佔領立法院現場學生的合唱。

正好六月初舉辦了民歌40紀念演唱會。七十年代中期肇始的民歌運動是一群受美國60年代民謠運動影響的年輕,拿起吉他唱自己的歌,這可以說是戰後被長期噤聲的青年終於得以集體地發出自己的聲音。發聲的當然不只是民歌手們。在整個七十年代,政治反對運動和各種文化運動正在騷動,戰後在台灣出生的青年世代重新思考「中國」與「台灣」的意義,開始追求「回歸現實」,並凝視腳下的這塊土地。不過,相對於彼時的文學或藝術作品,大多數的民歌除了對遙遠中國的鄉愁,就是關於年輕人的夢想與憂愁,而較少更深刻地與土地與社會對話──用現在的話說是比較「小清新」。這當然主要是因為那個冰冷的威權體制不允許歌曲觸碰到社會現實。

五個新聞專業團體與警方會面  促改善雙方關係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及五個新聞專業團體在星期六下午進行交流會,是自回歸以來第二次有關會面,會面長達四小時。警務處監管處處長趙慧賢會後見記者,她形容會面坦率、有建設性。會上又談到雙方工作的困難,她表示警方一向尊重採訪及新聞自由,但亦要確保執法順利,保障市民安全。她又強調警方近年已有優化措施,如成立成了傳媒聯絡隊,配合公共關係科工作。趙又希望能繼續多作相關功夫,考慮增強傳媒聯絡隊的配套,往後也能和傳媒恆常交流。她提到現時有兩宗有關記者被捕的案件,但因案件調查中,不便透露。

而新聞專業團體代表之一,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羅燦發言時形容會面成功,並提到已在會上向當局反映四大要求:一是希望警方在大型群眾活動現場,不要把記者當成示威者。二是警方能在活動前多向傳媒發放訊息,增加透明度。三是向當局強調拘捕記者是非常嚴重的訊息,如同阻礙新聞自由的事情。最後是當局如何識別記者,如記者應在採訪時帶記者證作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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