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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培興/書寫隨興
一、「全民退保」的四種觀念
最近「全民退保」這議題在香港討論得熱鬧,當中有些支持者認為它是基本權利,應該立即實行;亦有些反對者認為不是,此外還有其他想法。仔細留意的話,我們可以先列出以下四種對退保的基本觀念,分別是「權利論」、「保險論」、「回報論」以及「扶貧論」:第一種觀念視退保為一種基本權利,認為它有如免費教育、醫療,住居等等政府應該讓公民享受到的基本權利。第二種觀念視退保為一種工具性質的制度,其作用是保障老年生活,因其未必具有道德地位,故為一種需要社會共同認可的保險制度。第三種觀念認為退保是一種答謝長者曾經辛勞貢獻社會的回報,以及是敬老,原意都是表達謝意和尊敬;最後第四種觀念則視退保為一種扶貧制度,認為大部分的長者都是無工作能力的,需要社會協助,它會和第一種觀念相似,因為最終都會訴諸公民的基本權利。但值得注意的是,其實四者未必互相衝突,反而「全民退保」可能同時具有多種功能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