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涉越權 動員團體「佔領」立法會](/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近日建議加強控煙,包括將煙包上的健康警告圖像由50%增加至85%、將隧道巴士站列為禁煙區及規管電子煙,星期一立法會將舉行公聽會。本網調查發現,由公帑資助的法定組織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涉超越法例賦予的宣傳、教育和研究範疇,以組織動員的方式支持政府。委員會預備了一份意見書樣本,動員民間團體去信,至少9名委員會委員則以其他身份去信立法會,委員會亦將於星期一早上在立法會門外「示威」。
法例只賦權宣傳、教育及研究
根據香港法例第389章《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條例》,法律只賦予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權力進行三項活動,包括宣傳吸煙與健康資訊、就吸煙問題進行研究以及向政府和公眾提供意見,該三項職權亦清楚列明於委員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