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健熙今早到庭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有人在網上發起聲援行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與其他人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及一帶被捕,他否認非法集結罪,區院法官練錦鴻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上訴庭今(21日)頒下判決,駁回律政司上訴,維持無罪裁決。
同案被告、案發時替台灣公共電視台採訪的記者鄧卓儒,被指管有鐳射筆及7條索帶,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不成立,但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15個月。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亦宣判,駁回鄧的上訴,維持有罪裁決。鄧已服刑完畢,今未有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