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陸CBA新球季開始即因為球鞋問題引發爭議。李寧牌在五年前起斥資二十億贊助CBA,過去四年都讓個別球員在繳交一筆費用後穿上非李寧牌的球鞋上陣。但到今屆,中國籃協再不容本土球員穿著非聯賽贊助商李寧牌的球鞋上陣。結果在首輪賽事後,兩位和耐克(NIKE)有贊助合同的球員——新疆隊的周琦和福建隊的王哲林即在微博表達不滿。到星期三,剛與NBA湖人隊解約、也是NIKE旗下球星的易建聯回到廣東隊亮相。易建聯依例穿著李寧牌球鞋上陣,但戰至第二節即脫下鞋子光著腳離場,到第三節則穿上NIKE球鞋上陣。結果中國籃協態度強硬,決定判罰廣東隊五萬人民幣,而易建聯也要停賽一場。
有關這次爭議,用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是一次產權界定的相關問題。到底CBA球員穿鞋的相關權益,是由中國籃協擁有還是由球員個人擁有。根據世界各地隊際運動的情況,球鞋的權益多是球員擁有的。原因並不難了解。因為各項運動的賽例通常只會要求同隊隊員的上衣、褲子和襪子的顏色相同,而對鞋子卻鮮有相關要求。既然鞋不算是隊伍服裝的一部分,那麼運動員保有相關權利就理所當然。
中國籃協違反國際主流,將球員自由選擇運動鞋的權利出售,本身就令人費解。而易建聯等人的行動,只不過是在爭回自己的合理權益。但大陸不少網民對易建聯是次行為非常反感,斥易建聯只為自己利益。連中央電視台的著名體育主播韓喬生也抱有相近立場,直斥易建聯是在「考慮自己的商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