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編輯所加,攝:Alex Leung
就 2016 年 1 月 28 日立法會會議,《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辯論動議現即休會待續期間。法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議員閣下承諾可召開「四方會議」,並游說版權商、建制派及政府接受「公平使用」的發言。
鍵盤戰線回應如下:
我們向來就《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提出三點要求,包括:
1. 於《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清楚寫明「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即《刑事罪行條例》第 161 條《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不適用於版權條例;
2. 於所有新豁免下加入「豁免凌駕合約條款」令限制版權法豁免的合約條款無效,給予真正的民事豁免;及
3. 引入「開放式豁免」(「公平使用」、「UGC 衍生豁免」等)令創作不受限於某幾種手法,達致平衡版權人利益又能保障創作及表達自由的目的。
首先,我們必須澄清有關三個修正案「缺一不可」的誤傳,我們倡議的「開放式豁免」要求政府採納「公平使用」或「UGC 衍生豁免」其中一項。若「公平使用」修正案獲得接納,則無需再基於「源自使用者的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 UGC) 另作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