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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陳鑑林議員承諾就說服各界接納「公平使用」修正案四方會議

回應陳鑑林議員承諾就說服各界接納「公平使用」修正案四方會議

圖為編輯所加,攝:Alex Leung

就 2016 年 1 月 28 日立法會會議,《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辯論動議現即休會待續期間。法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議員閣下承諾可召開「四方會議」,並游說版權商、建制派及政府接受「公平使用」的發言。

鍵盤戰線回應如下:

我們向來就《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提出三點要求,包括:

1. 於《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清楚寫明「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即《刑事罪行條例》第 161 條《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不適用於版權條例;

2. 於所有新豁免下加入「豁免凌駕合約條款」令限制版權法豁免的合約條款無效,給予真正的民事豁免;及

3. 引入「開放式豁免」(「公平使用」、「UGC 衍生豁免」等)令創作不受限於某幾種手法,達致平衡版權人利益又能保障創作及表達自由的目的。

首先,我們必須澄清有關三個修正案「缺一不可」的誤傳,我們倡議的「開放式豁免」要求政府採納「公平使用」或「UGC 衍生豁免」其中一項。若「公平使用」修正案獲得接納,則無需再基於「源自使用者的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 UGC) 另作修訂。

我們深切明白,除《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以外,還有 23 項法案尚待審議。我們特此感謝議員們提出不同解決方案,例如由何秀蘭議員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 55(1)a 條,動議將草案付委專責委員會審議,及黃毓民議員在全體委員會期間提出休會待續動議。這些動議都旨在令其他民生議案可如期審議,亦可爭取時間和空間達成共識。相信陳鑑林議員閣下的建議亦有基於相似的理念。可惜,前兩者都被否決。

鍵盤戰線自 2011 年創立以來,致力爭取「開放式豁免」,縱然在漫長過程中受到版權商及政府的多番阻撓,我們提出的三點要求仍得到市民大眾及不同團體聯署,與及其他形式的響應支持。在目前「全民皆網」的世代,即使我們的倡議得到市民支持,鍵盤戰線若自稱為「網民代表」承諾答應閣下的條件,相信仍會被質疑略欠「公信力」及「代表性」。

然而經慎重考慮後,鍵盤戰線表示基於以下前提,擬參與「四方會議」,為打破僵局創造條件:

1. 陳鑑林議員閣下必須提交各建制派議員同意支持「公平使用」修正案的聯署名單;

2. 在「公平使用」修正案及在《2014 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不再有任何新修訂或增加條件或法例;及

3. 政府及版權商公開應允同意接納「公平使用」修正案。

鍵盤戰線提出上述三項條件,並非為會面徒添阻力,而是基於版權商多次公開表達其反對任何修正案之意願,並拒絕溝通交流。更稱寧可原地踏步,撤回整條《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亦不願接納任何修正案。基於版權商強硬的態度,我們亦不清楚陳鑑林議員閣下到底得到哪些持份者的授權而許下此承諾,能有信心召開四方會談。期望陳鑑林議員閣下加以說明。善意已釋,請慎重考慮。

鍵盤戰線謹啟
二○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