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後秦)鸠摩羅什譯,大理國寫本。
梁文道:鳩摩羅什的身份
2009-07-22 (原載2009年7月22日 佛門網http://mingkok.buddhistdoor.com/cht/news/d/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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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怎樣理解發生在新疆的那一場暴動呢?
一個凶手之所以成了凶手,並不是因為受害者與他有不共戴天之仇,也不是因為受害者欠下他一筆巨債。不,他們可能從來沒有任何關係,根本互不認識。他殺人,只是因為對方的身份。
然而,受害者是可以有很多種身份的。比方說,他是別人的孩子,是某人的妻子,是一對孩子的母親。又比如說,他是某間中學的舊生,一個網站論壇的主持,一間曲藝社的成員。再抽象點,他還能是勞動階級的一份子,女性異性戀者,以及道教的信徒。他之所以遇難,並不是這些身份的緣故,而是因為他被認定為漢人;只是因為他也是一個漢人。
到底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我們才會因為一個人的某種身份而恨他,甚至對他動起殺念呢?為什麼一個人明明同時具備那麼多種不同的身份,我們卻只挑出其中一種為目標,覺得它能凌駕其他身份類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