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看過本土研究社的結論,但在謝冠東在主場博客的〈回應本土研究社的租優於買〉一文中看見不少關於置業的論述,故我也來評論一下。
處理置業與否的問題時,一個重要的思考模式是要明確區分當中的住屋需求和投資需求。住屋需求人人皆有,而這除了置業之外就只可以由租住房屋所解決。投資需求就不同了,不購買房地產的話你還會有定期存款,基金,股票,債券,保險等多種選擇。
住屋需求以置業還是租屋來解決,我是同意謝冠東的提議,偏向前者的。但這不是因為他文中所說的原因。置業的好處在於穩定,如果你不想每年要和業主討價還價,面對遭迫遷的風險,又或是需要投訴一輪才有辦法處理漏水壞冷氣等問題的話,擁有自置居所會省卻你不少氣力。但只要你行裝輕便,或是經常變換工作地點,甚至乎對於新環境感到雀躍,租屋又不見得有什麼問題。
謝冠東一文的討論重點其實不在如何滿足住屋需求,而只是著重投資需求。第一個問題在於他以四年前的樓價作例子,本人大概也於四年前買樓,4800元供款三十年大概是借了一百五十萬左右,以現在的市況,即使三百呎的元朗單位也不一定買得成,以這例子去討論今天的情況,實在是不著邊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