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焦點文章

香港獨立媒體網《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諮詢意見書(草稿)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將於11月20日舉行會議,並邀請民間團體出席。一直以來,立法會的諮詢對像均很不全面,據了解原來邀請的名單,十個中有八個是主張加強管制禁絕情色的團體,故此我們趕在諮詢期完結前,即一月三十日前,趕起意見書草稿,以提交立法會。其他團體/網絡,若希望出席立法會會議,請於11月13日前以電郵〔[email protected]〕及/或傳真〔2185 7845〕提交意見書與正式要求。

公民記者就是冒充記者?

今天看南方電子報,有一則令我吃了一驚的消息,因為這個電子報長久都是一般的人文消息,電影展等。我知道這些是馬英九上台後的正常結果,可是也不禁吃了一驚:警權是這樣用的嗎?

更加令人心寒的是,這些重要的消息,在香港媒體佔了什麼部分?不由分說,來來去去也是政治化脏式新聞,不然就是大人物在如何盤算,說得好像一般人沒能力自主決定一樣。

陳育青是一名紀錄片工作者,也是國際特赦協會台灣分會成員,她早上訪友到達圓山飯店,只是在飯店大廳等候朋友。那裡沒有任何指示,顯示不得非媒體人士錄影。她只不過是看見環境有些異動,出於好奇慣性地拿出小型攝影機拍攝,立即遇到數名警員扣留。警員不單只不願意出示他們的證件,而且無理地要求陳育青出示「採訪證」(根本沒有先事說明需要有什麼採訪證才能訪友的理由),不說明逮捕理由便強行抓人(見附注),而且用暴力把陳育青弄傷。



Obama wins!

昨晚與今早都在看 Al Jazeera 的美國總統選情報導,一邊看,一邊為 globalvoices 整理中港兩邊的網上討論,寫完後 check email 和 twitter,google chat 裡彈出朋友的留言:we are democracy again。奧巴馬贏了成條街;twitter 裡全是歡呼的聲音,大部份身邊的朋友都是 Obama 的支持者。

[許寶強]告別「極端激進」的「新自由主義」民粹政治

(本文的短版本曾刋於2008年11月3日《明報》)

主掌美國聯儲局達18年的格林斯潘,在「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機面前,終於承認他過去一直 信奉的自由放任經濟學說,並非金科玉律;另一方面,被認為屬於新凱恩斯學派,並公開批評佛利民(Milton Friedman) 主張自由放任的通俗書寫有違學者誠信的克魯明(Paul Krugman),則獲諾貝爾獎的稱睞;與此同時,以孕育自由放任經濟學說聞名的芝加哥大學,也有師生反對設立以佛利民命名的研究所。看來,自20世紀80年代以降無遠弗屆的「新自由主義」(neoliberalism)教條,將不可避免地繼承其前身在20世紀30年代大衰退之後的命運,再一次步入黃昏。

澳門二十三條立法,港人豈容忽視!

十月二十二日,澳門特首何厚鏵宣佈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工作正式啟動,當中除針對港人熟知的叛國、分裂國家、顛覆、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與外國政治組織的聯繫外,還有對「預備行為」的條文內容。這草案諮詢期只有四十天,當市民對草案內容還未了解之時,諮詢便到屆滿之期。
香港方面,由於近月金融海嘯的關係,再加上港府就隨即提出香港的廿三條立法不會受澳門影響,令香港社會和主流傳媒都忽視了是次澳門立法內容和對香港的影響,但當中的問題我們實在不容忽視。

菜街的空間問題

西洋菜街問題吵得熾烈,街頭表演成眾矢之的,其中一個奇怪的觀念經常出現,那就是「阻街」。「阻街」一說在其他公共空間的爭論中也很常見。不過,到底什麼算作「阻街」又好像難以說得清楚。畢竟,誰有權力將街頭演戲、賣唱、論壇、宗教宣傳及表演雜技等紛繁的活動,都界定為「阻街」--空間的障礙物?!與其說「阻街」是用作批評的自明理據,倒不如說它仍然是個充滿疑問的範疇。

前言

網民與好戲量之間的爭論,兩者之間有許多觸發點:比如八月二十四日的聲討大會,三十一日的抹黑事件,以至十月十日的拘捕事件等。一直以來,討論均集中在究竟社會應否容納好戲量在西洋菜南街(下稱菜街)上生存,我們應接納菜街之上有多少藝術,又或誠招女朋友是否藝術的問題;然而從網民對好戲量在菜街之上的行為之批評及行動所帶出的純實用主義角度,卻鮮有文章談及。

在開始討論之前,我必須指出一點,是文並不會涉及好戲量是好是壞的問題,原因有二——一是文化界對城市空間的使用,對異見的包容等等,論述已經多至不能消化的地步;二是我們必須承認,無論是食人之祿,還是純粹因為感覺良好,每一個佔用菜街的人均有他們自以為合理的原因,我們實在沒有必要作道德審判,去界定誰佔用菜街的理據比別人強。故此,是文只會從「不滿好戲量阻街」這個純實用主義的角度討論問題。

網民的行動理據

正如上文所言,網民和好戲量有正面衝突的時點有三點。不論是任何一點,整體論述均和以下相似:

P1 好戲量多次非禮女途人
P2 好戲量騷擾其它表演者
P3 好戲量的演出水平不濟
P4 因P1-P3,好戲量本身並無存在價值。

地藏王誕 – 就是這麼近

2008年10月21日, 農曆戊子年九月廿三起, 一連十三天/晚的地藏王誕即將完滿結束。一般的寶誕、神誕都只是做三五天, 但地藏王廟卻做足差不多半個月。為什麼呢? 是這樣, 筆者開始了整個探索之旅。

就是這麼近

近在咫尺的地藏王廟(筆者家住祥和苑), 位於小時候爺爺經常帶筆者遊玩的秀茂坪紀念公園(以前這個公園可是很多老人家玩”十三張”紙牌遊戲)。儘管翠屏村重建後都見不到雞寮了, 但家裏的一扇窗,那樓與樓之間的一條小罅隙,還是可以遠遠望見公園綠色的草木中有一座疑似廟宇的建築物, 有時還有幾縷輕煙飄來。自上兩個星期經過公園門前,見到工人正在搭建竹柵, 便知道一年一度的地藏王誕來了。看到四圍的旗幟, 住在附近的街坊不可能見不到。只是我們都太習慣"掂"街"掂"過, 在這裡二十幾個寒暑後, 我才開始去了解地藏王廟誕是怎麼一回事。

早前斷續地看了些探討金融海嘯的書籍,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讀後感。
其中一本是由一位在美國前房貸公司經理寫的,訴說美國近年房屋貸款的一些不合理現象。例如很多貸款人,本來信用不合格,貸款機構便透過「包裝」給他們加分,批出撥款,從而增加營業額。此外,在九十年代尾 (矛頭自然是指克林頓和格林斯潘),美國的財金監管機構跟私人企業關係越來越密切,制約功能不斷弱化。同時,財務評級公司 (像標準普爾) 亦越來越向錢看,喪失專業、獨立判斷,給很多已經出現財務問題的金融公司予極高評級 (動輒給等同美國國債的 AAA),誤導投資者。

這些現象無疑都是認識今次金融海嘯的重要部份,但是我認為當中欠缺了一層問題探討,就是對美國資本運作轉變的探討。用黃仁宇的比喻就是我們要認清那個是洪流?那個是漩渦?不諱言,我會把以上現象視作漩渦。

這書讓我想起早前蘋果報曾指今次海嘯的成因在於美國政府貸款給窮人置業。這是很可笑的分析。文章說及貸款金額不過千多億美元,即是即使樓市跌半,數百億美元便能填補所有損失,如今數千億救市也於事無補,問題自然複雜很多。只會把問題諉過低下層,難怪蘋果在台灣被戲謔為「芒果亂報」。

編輯室週記

去年八月一日在皇后碼頭頂留到最後的阿草阻差辦工案,終於在這星期二結案,法官游德康將於十一月七日宣判。爭論的觀點有幾個,其中包括當天警察清場是否合法。

當時有在場的朋友可能記得,不在場的朋友肯定更多,姑且讓編輯回一回帶,與大家重溫事情經過。七月三十號下午,地政總署派人貼了一張非法佔用的告示在皇后碼頭五六個地方,指根據土地雜項條例,佔用者需於八月一日之前移除。

讓我們以tele鏡zoom埋這個環節。

地政總署一般是接到投訴後才會發告示的,但據證人憶述,當時他是看電視看到有人在皇后舉行示威,在沒人投訴的情況下,自發在告示中剔了「unauthorized structures」及「miscellaneous articles」兩項,便出發張貼。而根據土地雜項條例,若佔用者繼續佔用,地政是可以指示警方把佔用物移除。然而,爭論的點就在這裡,八月一日地政究竟有沒「指示」警方採取行動?控方指警方及地政事前曾開會討論分工,但八月一日在現場就沒有明確的溝通過程。有趣的地方是,如果在皇后現場沒溝通,那似乎就不算有「指示」警方採取行動。但若果事前已假設了在所有情況的相應處理辦法,又怎樣?預先「指示」,算不算指示?辯方的立場是,有關的違反土地雜項條例的物品,於八月一日後才屬違法,故法例列明的「指示」這個動作,不可能早於物品「違法」前發生。

頁面

  •  « 第一頁
  •  ‹ 上一頁
  •  2995
  •  2996
  •  2997
  •  2998
  • 2999
  •  3000
  •  3001
  •  3002
  •  3003
  •  下一頁 ›
  •  最後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