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來離島區議會都是較不民主,主要原因都是議會的組成民選議員一直佔少數,即使現屆區議會將委任議席減至3分2,離島區委任議員由4位減至3位,可是因為離島有8個鄉事委員會,而鄉事會的主席會自然成為區議會的當然議員,然而鄉事會主席不一定由民選產生及未必全數受法例規管選舉制度,因此離島區議會造成了一個畸形現象 -- 民選議員只有10位,而非民選議員則有11位。(當然議員8位 + 委任議員3位)
由於離島區議會先天有缺陷,可能因此導致議會內有很多奇怪現象,例如有關動議經常不獲在會議內討論、甚少有動議獲通過等等,連「離島區巴士路線發展計劃」也是由一名星斗市民(即筆者本人)多番向運輸署及申訴專員公署,中環碼頭一帶巴士線才可納入離島區議會內討論。
這次要提及的是區議會文件公開透明度問題,筆者在這一年分別多次去信離島區議會秘書處,要求將財政報告等出現在議程內的文件上載到網站,以供市民參閱,可是秘書處卻以有關文件「並非討論文件」為由,拒絕上載到網站公開。
最後於本年3月,本人再次去信秘書處,要求該處詳細解釋為何拒絕上載公開有關文件,筆者追問問題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