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去年底於網誌上撰文支持於香港設「被遺忘權」,並建議把移除搜尋服務擴展至亞太區,港台節目《視點31》上星期就此探討,蔣任宏於節目上強調被遺忘權只是協助網民掌控資料流傳方式,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則擔心會被權貴濫用,影響公眾知情權。香港獨立媒體網編輯林藹雲憂慮會打壓香港新聞自由,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法律顧問蔡騏則質疑法例不適合於香港實行。
「被遺忘權」起源
被遺忘權源於一名西班牙人的案例,他於1998年因還債而拍賣房屋,但16年後即使還清債務仍於網上搜尋到自己當年欠債的新聞,於是他要求Google刪除相關資料,更告上法庭,勝訴後歐盟於去年5月終於通過被遺忘權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