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説,「替補機制」的議題由最初的冷而後被炒熱,通虧「大律師公會」(後稱「公會」)的表態介入,而泛民主派則完全脱節、已不再是民主運動的發電機。這番斷言,我不止一次聽過(例如昨早商台的黃永),但確實與自己的感知有所出入。
難以否認,近幾年,泛民領導不了民運,「公會」則仍是法治精神的代表,這大家都知道。可是,我在想,由冷而熱的媒體流程,所包含的公共意義,遠複雜於泛民是否發電機的問題,也不是一句「公會介入」了得。網絡上,人們真正感到事件「熱起來」的一刻並非「公會」的介入。而在大眾媒體,「大律師公會」是在6月17日才第一次表態,那次表態也得不到媒體大篇幅報道:
618明報:大律師公會:立會替補制違憲 ,逾60 學者聯署促政府撤回(624字數)
618蘋果日報:大律師公會,立會替補機制違憲(587字數)
622明報:大律師公會再斥遞補制違憲(386字數)
622蘋果日報:大律師公會再轟替補機制(467字數)
有趣是,直至6月26日才形勢逆轉,報導字數也翻了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