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戚本盛
公民應有平等政治權利的主張,當然源於對民主作為一種價值的堅持,與此同時,即使對所謂「國家安全」來說,三百萬選民可以提名候選人,不是比一二千人有提名特權更保險嗎?若說國外勢力要收買或策反,對三百萬人容易,還是對一小撮人容易?在公開的情境容易,還是在密室容易?
這是至為明顯的道理,誰會相信中央掌權者不能理解?然而,祭出「國家安全」來的人,卻反其道而行,把控制誰可成為候選人的提名權,牢牢的操控在千多二千人手中,這又怎能教人相信,是真的為了「國家安全」?
說穿了,「國家安全」只是一個幌子,調動盲從者民族主義的情緒,好讓操控特權可以經由提名制度的框框,緊握在當權者手中。這也是同樣明顯的道理:若說操縱,三百萬人當然不比一小撮人容易,公開當然不比密室容易。難堪的是那些被挑動民族感情者,以為讓公民有提名權便危害了「國家安全」,他們付出的或許是真摰的愛國情操,成就的卻是掌權者的利益而已。
說穿了,「國家安全」的借口背後其實就是「利益集團」,甚至不是黨,更莫說是國。操控了特首選舉,就是操控了政府;操控了政府,就是操控了利益分配的權力。請看新界東北,請看龍尾,請看西九,請看高鐵,請看大嶼山,當然,有朝一日,這裡被剝削殆盡後,紅色甚至黑色的資本只會不顧而去,才不會跟你談甚麼「愛國愛港」呢,簡直就是活脫脫的感情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