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焦點文章

有中學生因在網誌發表不同情四川震災的言論,被網民指責幸災樂禍而又給校方記大過。人們驚詫當下少年人竟如此無知冷漠;另一些意見則轉而針對校方的處理方式,指其違反了言論自由的精神:學校作為教育的場所,理應是思想自由交流的地方,而記大過跟以理服人的精神到底是不同的。

看罷網誌文字之後,發覺字裡行間的冷漠其實佈滿了功利社會的成人身影。不是說今天的香港人也不同情震災,而是說文字裡頭承載的價值觀倒是很地道的。繞開那些為了增強說服力(當然是反效果)而過了火的駭俗言論不談,文章由始至終在問:為舍捐款? 為什麽捐款給對社會「無貢獻」的災民?捐款有用嗎?自顧不暇如何顧人?我們不是該做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情(然則指捐款對香港沒有好處)?為何不捐款給熊貓(這句使我想起本地高級文化人常言的「看不起人而寧跟狗做朋友」的「哲學」)?

奧運.地震.六四 ─「國民教育」論者的貧乏

有人說,2008年過了不到一半,環繞著中國的大事接二連三,令人喘不過氣,到了六月,誰還會關心十九年前的「八九民運」?

埋黎學下野——新媒體百寶袋

之前一篇走馬看花的介紹了在印尼的transmission asia pacific的參與者,今次輪到幾天下來學習了的新技法。先旨聲明,可能出於筆者的孤陋寡聞,但實在是太多有趣的橋,情不自禁要示範無知詳細記錄。看到覺得有啟發的不妨拿去用,但記得,一如creative commons其中一種license,最好就是attribution-derivative-share alike啦。

印度的community building

在社區內設立一台輕觸屏幕的電腦,上面有幾個按紐。其中一個是關於電腦所在位置附近的老建築的短片。另一些按紐是一個模擬開關燈制,電腦內備有社區內某些大廈燈火完全熄滅及全開著的照片,從同一位置同一角度拍的照片,碰一下輕觸屏幕,就顯示燈全關的照片,再一下便是全燈光全著的照片。

在現時的教育生態下,英文中學,中一女生,大過一次,與上了報的校園事件很少機會同台上演。以教師眼光看,事有蹺蹊,或有寃情;以家長眼光看,學校老羞成怒店大欺客,可怒也。且看校方如何搬走砸在自己腳上的石頭。

我擺明是落井下石的。當事件起初曝光時,我已覺得有點不妥。如無記錯,校方先代當事人公開道歉,再下來說好好輔導小妹子的。學校,甚至家長,憑甚麼道理可以無視學生在法律上具有獨立人格人權,為有能力獨立承擔思辨是非的同學代決代言?為甚麼不讓當事人自行處理她的見解?校方或家長有自由以教導無方向公眾致歉,以家法與子弟劃清界線,社會自有公論。不過,事情發展到記人大過,無論從教育專業或政治智慧來說,只能說句祝校方好運。

我更關心的是,為甚麼我們對下一代的冷漠言行那麼感冒?既然熱情可以是權利,為甚麼不熱情不可以是另一種權利?為甚麼要定於一尊?四川震災至今,我一方面在禮堂帶災情關懷,感動而不激情,做到了我心目中的國情教育;另一方面卻不斷呼籲同學緊緊維護對自己感覺的主導權,強調他們坦誠交代的對象是自己,人有拒絕感情從眾合模的權利,可以對捐款say no,可以對煽情節目say no,可以冷靜自外於港人模式化了的集體情緒消費─認捐豪情循環,甚至可以冷對「你唔為四川悲痛、唔為奧運歡呼,仲係唔係中國人」的責難,只因為我敬重人的情意自主權。

你不知道的四川地震報導:訪問四川採訪歸來的港記阿泰

按:曾到四川地震災情現場的電子媒體港記阿泰前兩天已回港,不少人都說這次是中國政府難得如此開放讓不同國家記者進行採訪,而這次香港媒體都派出了近百名記者親到前線,面對香港和國內媒體的報導手法,和中國政府對事件的論述,筆者訪問了他對以上的觀察。

中港媒體報導

斷估唔拉展覽中,羅文樂以香港獨立媒體為題材,所創作的短片f loating voices。內含梁文道、朱凱廸、梁展峰等的訪問。

三小時環遊世界——transmission asia-pacific直擊

由五月十九日開始,在印尼一連七天的transmission asia pacific,參與者前後約有四十人,涉及的團體及正在進行的計劃不止於此。但四十人,怎様認識呢?圍圈每人五分鐘自我介紹,可能是世界上最笨最反方法的方法。組織者用盡了營地的環境及招商或曰展覧的想法,把近四十個項目,分成七個回合,每個回合約五個項目各成一個臨時攤位,其他參與者就逐個看。一回合完攤位解散,另一回合的五個項目便化身臨時攤位,讓其他參與者逐個認識,如此類推。不錯每個攤位都要把自己的項目多解釋數遍,但在不同攤位之間走動走動,另設上天送的大禮——傾盤大雨一場,三個多小時的介紹環節,還是能淸醒地渡過。

團體人常常掛在口邊的是:很忙。太多工夫不容易與人解釋,短時間內要「認識」不同的團體及計劃,談何容易。社會環境不同,政府及資本的壓迫程度不同,語言不同,臨場可能最重要的,是表達能力的不同。一些參與者工作主要是在村莊教小朋友拍片說自己的故事,英語說得和筆者不相伯仲,然而從他她們不特別流暢的英語中得知,政府的言論查禁已竭斯底里得要將他們列作「敵人」,生活及工作都不好過。活在彈丸似的香港,我對他們崇然起敬。這裡不是一百萬人的故事(可能其實是更多),聽得多少是多少,記得多少也是多少。排名不分先後:

教壞書

(香港仔成蔭大樹鳳凰木,作者攝。)
模達紀事2008年5月

終於把這個學期的課教完了,如釋重負。2003年至今,除了零散的研究工作,就是靠漂流教室餬口,旁證了教育變商品、學生變顧客的轉變。大學之大,就是由這群沒有政府資助、支付超額學費和另一群時薪低廉的客籍教員為表面的堂皇充撐場面的。但最悲哀的莫過於在教室重遇舊生,看着他/她們在昂貴的文憑與副學士之間兜轉,品賦既不合學科、語文與思考能力無法跟上大學水平。這次唯有恨下心腸如實評分,希望這些學生另摘人生目標,不要再浪費青春。

厭倦教書,今年尤甚。一是因為教的教不出大學應有水平,學的失去學習興趣;二是香港文化,「習」以為常,事與願違?

一人一拳,轟殺強醫金!

原文見此

今時今日,醫療是遙遠的。

藥物廣告無處不在,健康資訊舖天蓋地,醫療連鎖店梗有一間喺左近,這些都是事實。但到你真的身罹惡疾,現代專業醫療體系就會將你送進一處與世隔絕的地方,名叫醫院。你跟家人分開,跟同事分開,跟朋友分開,看電視不能隨意選台,上網不能通宵達旦,哪天香港實現了全民普選,你要爬出外面票站投票也未必辦得到。

做人不能太 Times Square!

自時代廣場公地私用被傳媒揭破後,很多市民都關心這廣場在管理方法及設施上可有什麼改善,然而,管理公司除了將小型高低槓改建成老老實實的椅子外,管理文化卻沒有甚麽改進,甚至有退步的情況。

從最近發生的文化活動被阻擾的事件及時代廣場報章上的聲明,他們錯誤引導市民去理解「廣場單是私人物業」的性質,而隱藏「市民在公共空間的權利」。他們拒絕及騷擾市民自發的活動,時代廣場以他們的品味價值凌駕於市民在《基本法》所得的保障。

《基本法》第34條保障香港市民有進行學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基本法》第27條保障香港市民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的自由、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政府與民間機構因買賣土地而私自訂立的《撥地契約》怎能超越基本法對市民的保障?(這是延續5月7日梁國雄議員在立法會的提問。)每個市民只要遵守香港法例,就應可在公共空間自由地表達意見和進行文化活動。政府把公共空間交給私人發展商管理時,竟然讓它定下這條規條:「在休閒地區內或其任何部份,不得進行任何種類或形式之示威或靜坐。」(時代廣場訂立的《使用時代廣場露天廣場及週圍環境的規則》第十條)這有違《基本法》賦予的遊行示威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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