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事件,警方在站內拘捕多人,其中22歲男學生被指參與同日晚上的旺角非法集結,去年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囚8個月,已服刑完畢。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今(16日)開庭處理其上訴許可申請。上訴人的代表大律師指,當晚旺角的道路已經被堵塞,無論是車路還是行人路都站滿人,上訴人在該處出現不一定是參與集結,有可能是「睇熱鬧」。法官彭偉昌則質疑,上訴人從來都可以離開現場,但他選擇不離開,直至最終在太子站被警方拘捕,又質疑他曾站在馬路中間,「八咩卦呢?」彭官即場宣布拒絕批出上訴許可,將稍後頒布書面決定理由。
上訴人簡梓濱(22歲)去年在區院暫委法官徐綺薇席前,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罪成,牽涉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的非法集結,同年5月被判囚8個月。簡已服刑完畢,今亦有親自到庭。
簡梓濱
簡在原審時曾親自作供,稱當日在旺角見到示威者堵路,於是停留在馬路上「八卦」及「博上鏡」。為了營造衣服層次,他穿著綠色上衣「打底」,外面則套上黑色上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