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報章報導李嘉誠言論犯眾憎的報導
李嘉誠旗下的和黃昨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在長實總部外示威的工人清場,法官指事件不但涉及勞資糾紛,更涉及示威及言論自由,拒絕頒布臨時禁制令,表示要留待下星期五開庭。雖然未知這位法官最終如何裁決,但他昨日的說話值得一讚,因為他明確指出工人享有示威及言論自由等權利。現時香港工人缺乏集體談判權,根本沒有籌碼跟資方談判改善工作條件,如果連示威及言論自由的權利都給剝奪,試問工人跟舊社會的奴隸有多大分別?
李嘉誠討厭言論自由,不自今日始。記得回歸初年,由於臨時立法會推翻回歸前多項涉及市民政治權利和人權的法例(包括僱員的集體談判權),民間有很多批評和不滿的聲音。李嘉誠曾為此公開說香港政治失卻和諧,所以減少在香港投資。
2000年,前立法會議員程介南涉及將作為議員獲得的保密資料交予其公關公司客戶,李嘉誠被記者問及長實是否程介南的公關公司客戶時,他回應稱,如果「別有用心的傳媒及政客大合奏」,他只有減少在香港投資。李嘉誠以撤資威嚇市民及傳媒,惹起公憤,二百多來自不同界別的人士以「遺憾和憤怒」為題,登報讉責他意圖壓制跟他不同的政見和對他及其財團的批評(見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