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署信由來
早前十一月初,反核之眾成員查閱立法會網頁,得悉其「環境事務委員會」(以下稱「環委會」)計劃在12月18日會議中討論「電力檢討」有關事宜,並邀同「經濟事務委員會」(以下稱「經委會」)成員一起討論。雖然不對電力問題進行獨立的環境影響討論,而要與港式主流經濟角度配合,對「環委會」來說,無疑是自行降格,但正因如此,反核之眾更要喚起議員注意核電帶來的千秋萬世環境傷害,故草擬了「停用核電聯署信」。
信中提出強烈證據,說明(一)香港毋須用核電也夠電用,(二)核能也是排碳能源,(三)港人被政府和電力公司迫用核能,其實是被迫用「無良」電力——核電生產流程中對多個弱勢組群的人民造成輻射傷害,(四)核電廠是沒有也沒法購得保險的發電廠,香港縱使化為輻射廢墟我們亦休想獲得賠償,(五)也正因如此,出了嚴重意外,政府與電力公司自會極力隱瞞,免生索償追討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