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葉榮,是一位殘疾人士,因為出生時醫療失誤致頸椎受損,所以終身需要使用輪椅代步。但是,我相信殘疾人士的生活是不受限於身體的殘疾,而且我更相信殘疾人士也是公民社會的一員,可以生活、工作、參與社會。現在的我,既是工黨的成員,同時亦是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的助理。
早前泛民普選絕食團於3月28日下午二時開始了「絕食為普選」行動,我亦是參與絕食行動的其中一員。在3月30日晚上七時,一群針對「絕食為普選」行動的反對人士到絕食地點中環匯豐銀行總行外,並用大聲公指罵及騷擾絕食人士。3月31日,大公報A03版面報導了以上人士反對行動,報導之中,大公報的用詞如下:
「佔中集訓期間,突然有反對市民前來示威抗議,黃浩銘即非常陰毒地指派一名「自己友」站到最前線,頂住「反佔中」人士的風頭火勢,可是這名「自己友」竟然是坐電動輪椅的嚴重殘疾人士。把弱者放在最前線,令前來抗議者不敢稍越雷池,巧計雖然十分有效,但手段卻非常鄙劣。」
報導中所指的「坐電動輪椅的嚴重殘疾人士」正是本人,惟其後文中將「弱者」等同於「殘疾人士」的說法,實在是令人不可接受。報導的寫法,不但毫不尊重我以及其他殘疾人士,更有歧視殘疾人士之嫌。而且,當時我是自發到滋擾人士處對侍,並不受任何人「指派」,該等言論不但誣蔑黃浩銘,更貶低了我作為一個社會公民的主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