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香港野豬關注組
今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一如過往,大家都聚焦於拉布與剪布,而且結果都在預料之內,所有修訂,被大部份議員在完全沒有思考過討論過的情況下否決了。彷彿所有修訂都是因為「拉布」而起,所以就要隨「拉布」而亡,懶去多望一眼!
然而,大家有沒留意有一條修訂並非是來自拉布三子的,是由公民黨毛孟靜提出的削減漁護署160萬元人道毀滅開支及10萬元野豬狩獵隊的支出。
這是毛議員做過很多資料搜集後很認真提出的修訂,與拉布無關。 卻成為了一場政治角力下的犧牲品(雖然我個人不反對拉布)。當一班橡皮圖章只懂詬病別人拉布、盲目為政府護航之時,又有多少個知道當中有過這一項的修訂建議?
又或者有議員會恥笑這項修訂是雞毛蒜皮,在龐大的三千多億財政預算裡,一百幾十萬元算得上是甚麼?根本不值得討論?!特別是野豬狩獵隊的十萬元支出,根本是無傷大雅的小事,何足掛齒?!
不錯,錢財可以量化,但惡行可以嗎?用納稅人的錢作惡,一件都嫌多。政府用十萬元去殘害生命,彰顯不公義,立法會議員不是有責任去條分理晰,凸顯其荒謬,阻止其罪行嗎?很可惜,動議最後在幾乎沒有議員有興趣討論下被大比數否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