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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聲援長毛 申保釋被拒 最快明日向終院申上訴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在2011年衝擊科學館的遞補機制論壇,上訴後判囚四週,不准保釋即時收監。在荔枝角收押所待了一個晚上後,頭髮被剪短的梁國雄今日(6月10日)下午再回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但上訴及保釋申請均被法院駁回,預計最快明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仍須還押荔枝角收押所。此外,就「長毛」變「短毛」的問題,梁國雄的代表律師李柱銘亦將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剪髮」的決定。

「公民提名 公民抗命」

上訴今午兩點半在高等法院開庭,兩點左右庭外已有多個團體聲援長毛,聲援者高叫口號,又在「撐長毛撐自己、公民提名公民抗命」的白布上簽名以示支持。工黨指「長毛無罪、政治檢控可恥」,人民力量主席袁彌明、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新界東北村民、社會主義行動等亦有到場。民陣警權組召集人王浩賢指,長毛是因為《公安條例》入獄,要求廢除公安惡法。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表示公民抗命不會因為長毛入獄而被恐嚇,同案被告、上訴後脫罪的陳倩瑩及鄧建華亦有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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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聲援者在白布上簽名以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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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陳偉業到場聲援

聲援者擠滿法庭,剪了短髮的長毛入庭時,眾人鼓掌,有外國人在旁聽席上高叫:「Longhair, God bless you!」。梁國雄代表律師李柱銘指,梁國雄在案發時嘗試推開木門但不成功,木門是後來才被其他示威者拉開。法官彭偉昌不認同此觀點,認為就算損毀—刻長毛沒參與仍是有罪。

法官退庭後裁定上訴人的申請是基於一個「錯誤理解」的法律理據,因此不發出上訴的批准。法官雖然認同長毛絕不會棄保逃跑,但法官拒絕運用其酌情權讓梁國雄保釋外出。代表長毛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指他們定必向終審庭再申請上訴。李柱銘指如果終審庭的法官認為上訴有理據,保釋申請亦更高機會成功。但這需等候排期,最快明天處理。

可根據《監獄規則》申請出席立法會會議

今日在庭上,李柱銘亦提出要求,讓梁國雄可以出席立法會會議,法官未有批准或否決。翻查資料,議員是否可在囚禁期間出席立法會會議,是懲教署署長的行政決定。根據《監獄規則》(第234A章)第十七條1(b),署長可運用酌情權讓如梁國雄情況的囚犯外出最多24小時。因為這是行政決定,署長有責任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長毛是立法會議員並且沒有被彈劾。《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條「干預議員、立法會人員或證人」,則不能應用到長毛這帶罪之身身上。此外,李柱銘亦將就梁國雄一把長髮被剪提出司法覆核,《監獄規則》第34條「服從有關清潔的指示 」雖有規定「每名囚犯均須服從就洗滌、洗澡、剃鬚及剪髮事宜而不時訂明的指示。 」但就頭髮的規定卻男女有別,並不合理。

司法覆核剪髮決定

梁國雄在2011年衝擊替補機制論壇,原審被控擾亂秩序行為等四罪,判監兩個月。昨日高等法院裁定梁部份上訴得直,減刑至判監四星期。梁國雄一度要求押後判刑至下月中,待他完成立法會議員職務後才開始監禁,但法官彭偉昌被拒絕被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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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大批聲援者在金鐘道囚車出口守候長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