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六四到七一,每年活現眼前的影像都是有成千上萬市民走上街頭表達訴求。近一兩年有指,市民上街其實是行禮如儀,行完便回家,政府一點沒有因市民遊行而改變。對於這樣的說法我可以理解,但不能完全認同。
能夠理解是因為特區政府施政真的一年比一年差,市民的不滿有增無減,故焦急著眼於追求如何立竿見影有效地改變現狀實在無可厚非。但是我們不能因為焦急憂慮便眼光短淺,忽略了未能即時改變施政或達到目的的各種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並斷言這些行動本身為無效甚至錯誤。這大概是顧此失彼的反應,無視冰山不會一天形成,改變也是要經年累月含相當基進性才能完成的現實。
其實遊行及昨天的留守至八時行動,都是由市民一手一腳促成的,其中涉及許多的情緒,憤怒也有不同的程度。在這個資訊發達的社會中,純粹以簡化的陰謀論來指控市民被一小撮人誤導之說,早已站不住腳。市民為了集體地把多元的訴求都表達出來,大家便直接地走上街頭。不多不少,這是一樁關乎市民宣示主權的事情——一直被代言和沉默的人以行動說出自己所思所想。我們試想想,說每年一兩次出來行行甚至留守是改變不了政府/政權,這話是否也可以被演繹為,年復年的再次出現已在不斷累積著宣示主權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