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民主派控違反特權法 警拒回應「做咗咩行為」犯法](/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報導)警察今早拘捕7名民主派,包括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尹兆堅、黃碧雲、工黨張超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陳志全和工黨主席郭永健,指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警方下午見記者,記者多次追問,7人「做咗咩行為」而犯法,和部分人只是高舉標語和叫口號。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陳永裕拒絕回應,只稱當日有議員衝向主席台和負責維持秩序的保安人員,令議會無法正常進行。
警司口誤稱拘捕「立法局」議員
在見記者時,陳永裕口誤稱7名被捕人士分別為「立法局」議員及前任「立法局」議員和議員助理。
警方指他們在今年5月8日,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七人已被落案起訴,將獲保釋候審,星期四下午兩點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立法會當日進行內會特別會議,進行競選主席,建制派和保安護送李慧琼到主席台,民主派不滿並衝向台前被逐。秘書處在當日曾報警報案,指有人在立法會會議進行期間作出擾亂秩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