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一日,一人一票下,《撐起雨傘》成為我最喜愛的歌曲,張敬軒又成為「叱吒樂壇我最喜愛的男歌手」。
我當然明白可愛又充滿創意的香港人是不會放過這個機會抒發對真普選的渴求,和對真篩選的不滿。有人將叱吒「我最喜愛的男歌手」和包含公民提名的真普選當是同一回事相提並論,我就不太認同。
先不說商台和政府、「叱吒樂壇我最喜愛的『乜乜乜』」和統治者、歌手與政治家本質上的不同,叱吒頒獎禮的投票方式和包含公民提名的真普選亦是有分別的。根據資料顯示,樂迷可於曾於「903專業推介」上榜的男歌手、女歌手及組合中各投一票,決定各獎項的最後五強。換言之,即是那些未曾於「903專業推介」上榜的男歌手、女歌手及組合是沒資格被選的,有部份音樂人已被篩選掉,特別是獨立音樂人。換言之,樂迷沒有完全的「提名權」,同時並非每個人都有「被選權」,有部份人是沒有機會提名及投票給心中真正支持的歌手,。
若然要比較,我認為叱吒頒獎禮有點像提名委員會提名出侯選人,然後由市民投票。而這個提名委員會並不是由樂迷投票組成。
不過世事常變,如果有一天,「叱吒樂壇我最喜愛的乜乜乜」的選舉投票方式,真的採用包含公民提名的「真普選形式」,任何人都有「被選權」和「提名權」,你會否支持呢?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