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個人,在報紙上寫專欄,而且名字旁有一個教授頭銜,我們會期望他的文章論証嚴謹,環環相扣,証據充足,或最少,所寫所說的都有多少根據或研究支持,這在學術界只是基本要求。但當我看到九月十六日雷鼎鳴教授在信報寫的” 最低工資的社會代價”時,心中卻冒起了一個疑問:這文章真的是出自一個學者手筆嗎?這篇文章可說太冗長而有不少不太相干的段落,但這並不是甚麼大問題,問題是文中一些論點看起來像是猜出來的多於基於事實算出來的,我很希望雷生能解答我這個外行人的疑惑。
首先,雷生說"今天就算是區區四千元的月薪,以購買力計算,已等於我童年時代家中不可期望的高收入",但事實上,以一個四人家庭來算,現在的公屋的平均租金約$2000元,而平均要輪候1點8年才能上樓,期間只能住租金最少$3-4000的私人樓宇,而且當年工作機會處處,跨區工作的需要很少,但到了現在,低收入人士有相當一部分要跨區工作,上班和下班都要花一小時或以上,以及要付約$600的車費。即使該家庭很幸運地能住在公屋,光是租金和車費就花了這區區四千元的超過一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