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大校委會莫名其妙的「等埋首副」決定,激發起守護大學自主的運動。自從2003年7月1日反23條遊行之後,香港此起彼落的社會運動,大多數旨在保衛既有的生活方式和公共空間,例如利東街、天星皇后、菜園村反高鐵、反國教、反新界東北發展,又或是抵禦破壞香港核心價值的政治干預,特別是在梁振英上台之後。弔詭的是,這些被主流媒體、建制輿論評為愈來愈激進,甚至類比作文化大革命的社會運動,目標其實並不在於破舊立新,而是帶有強烈的保守過去的文化價值、行事方式的訴求。「革命」否定的是過去,指向的是未來。以守護既有的生活方式、核心價值、行事程序為目標的社會運動,如何與「破四舊、立四新」的文化大革命扯上關係?
在行為形式以外尋找出路
或換另一種提問的方式:旨在保衛港大過去慣常的委任副校長程序的行動,如何被轉化成破壞社會秩序的「文革」?如果「社會秩序」是指社會上大多數人習慣接受的處事程序、行為模式和價值觀念,那麼港大校委會突然提出的「等埋首副」要求,為什麼沒有被批評為激進、破壞既有的「社會秩序」?原因在於,我們現在判斷一件事情的性質或對錯時,已愈來愈習慣只看令事件發生的行為形式,而非行動所針對之議題內容和價值取向,更忽略行為所置身的社會脈絡。我姑且稱這為「行為形式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