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參與3月光復元朗行動的30歲女示威者吳麗英被控「以胸襲警」,昨日被判入獄3個月零15日,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新婦女協進會等團體本周日(8月2日)發起「胸群出動Breast Walk」,到灣仔警察總部示威,呼籲參與者「一戴一露」,把胸圍戴於外面,表示對胸部變成武器的抗議,捍衛身體自主。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昨日宣判時指,吳麗英以胸部撞擊警員的手臂,然後大叫非禮,令圍觀人士襲擊該名警員,增加其受傷的風險。
新婦進:被性騷擾叫「非禮」是常識
發起行動的團體包括香港女社工協會、婦女參政網絡、新婦女協進會、社工復興運動,新婦女協進會主席陸潔玲稱,事件發生後各團體也發表聲明關注,有不少婦女團體收到一般市民來電,對「以胸襲警」判決感到十分侮辱。陸潔玲認為群情洶湧,因此需要有行動。
陸潔玲又稱,不少「性騷擾」案件中,叫「非禮」是常識,只是保護自己、令對方沒進一步行動,如果叫非禮是「起哄」,會令受害人不夠膽叫喊。陸又稱,當局經常宣傳面對性騷擾時不要啞忍,旁邊的人要幫手,今次案件是推翻這一切常識。
籲參與者把胸圍戴於外面
陸潔玲稱到警總是要抗議作供的警員竟稱女性胸部襲擊,認為警員與普通市民權力不平等,日後警員將無須再在性騷擾及性別問題上有任何顧忌。
葉蘊儀發起一人一相 法政匯思質疑判決
藝人葉蘊儀昨晚發起「一人一相」行動,抗議女性胸部被視為攻擊性武器。
法政匯思今日指對判決表示疑慮,按常理不可能會用胸部襲擊他人,又關注案中所有被告都沒有刑事記錄,背景良好,案中警員實際上並沒有受傷,質疑判刑是否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