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權

人權監察:中聯辦藉警力滅音拒異見人士門外 失職損國體與香港寬容價值不相容

香港人權監察:中聯辦藉警力滅音拒異見人士門外 失職損國體與香港寬容價值不相容

(香港‧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一日) 警方就去年聖誕日在中聯辦抗議劉曉波被判囚的示威,今天以「非法集會」為理由,拘捕及檢控支聯會多名常委。涉案人士批評今次屬「政治檢控,意圖打壓支聯會」。香港人權監察高度關注事件的發展,以下亦列舉了眾多警方為中聯辦阻擋示威的事例,讓公眾參考評論。中聯辦藉警方之助將不同政見人士拒諸門外,拒收請願信,此等做法,封建落後,保守不專業,不但會攘成更多示威衝突,亦無助中聯辦確立其作為官方機構的形象。

人權監察注意到當局多年來用盡不同方法,對付到中聯辦進行的示威,為中聯辦阻擋示威,消減「噪音」,減少尷尬。該等手法,層出不窮,例如:

- 警方以牽強的阻街罪,檢控中聯辦門外的和平示威者,結果案件以敗訴告終(而警員卻在拘捕示威者後,連日在該處設立鐵馬陣,幾乎佔去行人道全部路面,遠比示威者所佔的空間為多,警方卻不認為這是阻街);
- 當局用上偵查殺人強姦重案的手法,到鄰近的樓宇逐家逐戶作問卷調查,查問有否受到鄰近示威阻礙;
- 當局在中聯辦門外設立巨大花壇,令該處的示威和過路空間收窄,給示威人士和一般路人添加路障,更為拒絕和限制示威製造藉口;

就越境執法和邊境禁區內進行表達、採訪和人權監察活動提交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意見書 (人權監察)

香港人權監察就越境執法和邊境禁區內進行表達、採訪和人權監察活動的意見書
(供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2010年1月8日舉行的特別會議參考:議程)

越境執法
去年十二月下旬,多名聯署了《零八憲章》的本地市民,一同欲經羅湖返回內地投案。他們一行人按一般程序通過香港海關後,在身後插上「簽署零八憲章」的「犯人牌」,排成一條直線沿羅湖橋向深圳方向前進。最終事件發展成內地公安涉嫌越境執法的問題,並導致四名「投案」示威人士、兩名記者及三名路經的市民被內地人員押走。

香港人權監察認為無論是內地執法人員在羅湖橋分界線越境執法,或是其他人擄人過境,侵犯香港市民的人身自由和示威表達權利,以及記者採訪自由,都損害香港的司法管轄權。人權監察要求香港和內地當局調查此案,發還記者等人的證件,以及追究有關的內地人士或人員和有關香港警務人員和香港警隊應有的責任,並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邊境禁區內不能行使憲制權利?

批評公安越界執法 港警無動於衷 (人權監察)

批評公安越界執法 港警無動於衷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廿八日.香港) 香港人權監察批評內地執法人員在羅湖橋分界線越境執法,侵犯香港市民的人身自由和安全、示威表達權利,以及記者採訪自由,損害香港的司法管轄權。人權監察亦質疑在場警員疏忽職守,並要求警方解釋為何否認有內地執法人員越境執法。

人權監察批評內地執法人員在羅湖橋分界線越境執法,箍頸帶走其中四名闖關投案的示威人士以及兩名記者回內地扣查問話,更消除他們拍攝的影像,更取去記者的回鄉證件。此舉侵犯香港市民在香港邊境的人身自由和安全、示威表達權利,以及記者採訪的自由,侵犯香港邊界,損害香港的司法管轄權。人權監察要求內地當局追究有關的內地人員,發還記者等人的證件,並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人權監察批評在場的警務人員疏忽職守,無法保障香港記者和示威市民的人身自由和安全,以及他們的表達自由和採訪自由。人權監察並批評在場的警務人員任由內地執法人員非法越界,甚至在後者作出干擾示威和搶奪示威用品行為,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B條時,竟無動於衷。香港警員其後更任由他們越境擄走香港境內的示威人士和記者。

人權監察要求警方解釋:
- 在場的警務人員為何任由內地執法人員非法越界、違法干擾和破壞示威,擄走境內人士和記者?
- 事後警方為何否認內地執法人員越境執法?

警長「打犯」案判刑恐怕過輕 要求律政司研究上訴加刑 (人權監察)

香港人權監察:警長「打犯」案判刑恐怕過輕 要求律政司研究上訴加刑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廿二日.香港) 香港人權監察對昨日兩名年資逾20年的現役及前資深警長分別因放高利貸及在警署內濫用私刑而被裁定罪成表示關注。人權監察促請警隊嚴格徹查各警署的紀律情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濫權事件再次發生。就警長蓄意打嫌疑人士一案,案情嚴重,人權監察恐防判刑過輕,建議律政司研究案情和判例,以便決定是否需要上訴加刑。

據報導,該名警長在油麻地警署內要求對懷疑身懷毒品的事主「通櫃」並遭事主反對,在毫無挑釁的情況下警長向事主頭顱的手術傷口施襲,後來更反過來誣告事主襲警,被裁判官狠批為「心態狠毒」、「隻手遮天的惡行」,「只於上世紀的黑暗年代或電影橋段才看到的情節」,「發生在…警署內,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動搖市民對警員的信心,損害香港警隊聲譽」,「嚴重違反誠信」。法官考慮被告對社會的貢獻、並無預謀、事件對他和家人的衝擊等因素,以一年為量刑起點,酌情減至判囚十個月。人權監察認為案情嚴重,判囚十個月恐怕過輕,因此要求律政司研究案情和判例,以便決定是否需要申請上訴加刑。

人權監察更擔憂警隊無法遏止警隊中濫用私刑、屈打疑人的風氣(警隊中俗稱為「打犯」),憂慮警署不但未能保障市民安全,更恐怕已成危害市民安全的地方。

我們要問:警方當監警會老幾?(人權監察1216新聞稿)

我們要問:警方當監警會老幾?
香港人權監察1216新聞稿
(HKHRM's Press Release: The Police has no respect for the 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 Council (IPCC) )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香港) 香港人權監察特派員出席昨日監警會公開會議,感覺警隊對監警會的態度,連老幾也不如。

監警會只能依賴警方提供資料作出提問,但是似乎警隊並無提供基本的資料予監警會,監警會甚至連缺少了甚麼也要警方告知。若非監警會委員在會議問及,警方除了《總部命令》還有否其他處理大型公眾活動的指引,委員以及市民仍被蒙在鼓裡,不知道警方正在草擬的《公眾秩序守則》(Public Order Manual)。警方黑箱作業地草擬《公眾秩序守則》,既無對公眾公佈,更談不上向公眾諮詢,令人失望。

人權監察擔憂,此舉反映警方漠視監警會防止和處理投訴的功能。人權監察促請警方必須向監警會主動提供資料,包括《警察通例》、《警務處程序手冊》、《總部命令》和其他程序手冊和指引,不要藉隱藏資料而削弱監警會的功能。

提防校園驗毒計劃 免招人權被侵害(香港人權監察1130新聞稿)

香港人權監察新聞稿:提防校園驗毒計劃 免招人權被侵害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香港人權監察認為,明日展開的大埔校園驗毒試行計劃的細節有違人權,亟待改善。計劃侵權問題包括欠缺自新保障、有違免自入罪權以及私隱保障成疑等,以致與計劃協助學生的原意背道而馳。然而,政府一意孤行推行驗毒計劃,美其名是為學生福祉,實質是犧牲學生人權。人權監察提醒學生對計劃提高警惕,以免誤墮箇中侵權陷阱。

人權監察認為現行的校園驗毒計劃仍有一連串人權問題。例如現時並無類似《罪犯自新條例》的保障,豁免參與驗毒的學生將來可合法拒絕透露測試結果,學生日後在升學、求職或填寫保險文件被問及測試結果,可能有責任道出真相。在被問及未能保障學生自新時,當局只是藉詞推搪,以紀錄在計劃完結後將會銷毀來轉移視線,推說學生應自行想如何回答,把責任推在學生身上。 [1]

計劃亦有違避免自我入罪權。計劃只保障參與學生呈陽性反應或承認吸毒不會獲檢控,但其他情況,即若學生承認藏毒、販毒、教唆以及協助他人吸毒,則可能會被檢控,但事前並無足夠警告,讓學生知道有可能負上法律責任,有違以輔助為主的教育目標。

私隱缺保障:學生呈陽性測試結果易被辨識

香港警察.不佳體制

今天,

終於見到背信棄義的可恥;
更甚知道溫水煮蛙的惡毒。

我們一群反對港深廣高鐵的市民,下午二時三十分自發性到禮賓府門外拉起橫額表達大家的訴求;

起初只是和平喊口號,並希望把橫額交給禮賓府,向特首表達大家的訴求便會離去。

但禮賓府漠視大眾,故我們只好坐在大門前等待,並且不斷用口號來表達訴求; 並沒有阻塞到正常交通,可惜有警察屢次恫嚇大家「干犯了阻塞緊急通道的條例」,,這當然令大家鼓燥起來,因為大家知道,有緊急事項,大家就自然會離開,並不像死物般礙路,引用這法的道理何在?有同行者見這情況,便提議一起遊行離去,可是大家認為這有失示威本義,並向不公義屈服,故終打消這念頭。然而而警方為了增援,就封路以便更多警察到場,這樣阻路的是誰?!在此期間,我們更多次嘗試把橫額掛在閘外,並承諾在這之後離去,但不得要領;而這只令到大家陷入僵局。

保安局回覆大埔區校園驗毒試行計劃之查詢(香港人權監察)

保安局於11月25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的前一日回應了香港人權監察託何秀蘭議員轉達有關《大埔區校園驗毒試行計劃守則》的查詢。 請按此瀏覽保安局覆函 (更新:2009年11月26日)

有關11月25日保安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可參考立法會於2009年11月25日上午8時30分的會議錄音,亦可參考當日會議議程及文件

另,人權監察主席莊耀洸律師在電台節目表達了對驗毒計劃牽涉一連串人權問題的意見,包括並無確保驗毒計劃的資料保存期、可能違反免自入罪權以及於課堂中抽驗學生違反私隱等等。按此:11月26日9: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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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警察攔路 ─ 六點前我所見的警力佈置

從新聞知悉 11.1 禮賓府門外只有「數至十數人」示威,與網上宣稱的數目「相去甚遠」。事實卻是,警方早在各通往禮賓館的道路加設障礙,阻止參加者前往示威。部份傳媒再一次響應政府作「河蟹」報導,可悲。

本來,我這天只是到禮賓府走走,並不打算留守,所以帶了相機記錄現場情況,做民間記者。一行人三時半到中環,想著有時間不如先逛逛兵頭花園,但走到上亞里畢道與花園道的交界,卻已發現警方封閉了右轉到禮賓府的道路。早已預期警方會嚴陣以待,尤其以現時曾蔭權的民望,任何星火都可燎原。但一看手錶那還只是 15:45,見警員查問要通行的市民,之後應該更難通過,盤算不如先進去「封鎖區」,最後決定還是先到動植物公園再算。到花園門口,又見一名女警,看來正在監視人流。

逛了約一小時,園內倒沒有制服警員。約 16:45 到花園門外遠眺,禮賓府門口似乎仍未有示威者聚集,發現上亞里畢道往禮賓府一段路原來又多了重「路障」,而且也增加了警力,不計便衣警員,也有近十名警員駐守第一道欄閘。暫時,似乎仍可從山上走下來,但不知一會兒後會否通行,我們停下來討論如何走到禮賓府。

十一遊行 警察無恥

十月一日,爭取中國人權的遊行,三時多從中環出發,沿皇后大道順利到達西邊街,起初計劃在中聯辦外圍繞兩圈,再在閘上挷上黑色絲帶,然後和平散去。到達中聯辦時,見閘外已架滿了鐵馬,收窄通道至難以通行,亦將阻礙我們掛黑絲帶。在領頭的李卓人要求下,警方總算開闊了通道。

約五時,快要圍繞中聯辦一圈後,追上了本來在隊尾、抬著假棺材的社民連隊伍,他們正與警方爭議,為何棺木不能經過中聯辦門口。他們只能進入警方預設的示威區,距離中聯辦大門約十五米,未能繼續前行,等待大會向警方爭取讓假棺材前進。此時,部份人仍繼續按計劃前行,有的則如我般留在爭議地點,等待被留難的遊行人士一同前進。

( 此時我問警員為何不讓假棺材前進,其中一位警長的答覆是,假棺材「太重」會壓傷其他人,對此荒謬解釋,我實在無言以對。)

警察此時已包圍了抬棺材的遊行人士,用兩行「人鏈」切斷了示威區內外的接觸。警方的意圖很明顯,就是分化抬棺材的一群與其他遊行人士,所以不斷呼籲其他人繼續前進,計劃等待大部份人完成遊行散去後,再「處理」抬棺材的。但是,示威區的爭吵及長毛的廣播吸引了主隊伍的注意,有些人駐足了解事件,部份則憂慮警方的「圍點打援」與分化而停留支援,此時遊行實際已經暫停,等待大會與警方的交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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