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到港台接受錄音訪問,本來是談獨立媒體,可是最終還是忍不住扯到了馮炳德的案子上。Julinan 被判了十五個星期的監,另加向『被襲』警員賠償八千大元,而且不許保釋等候上訴--即是說,哪怕最後上訴得直,Julian 還是要為他『施暴、欺負和虐待』帶著警棍和警槍的警務人員進監牢。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早前這樣回應:『若審訊結果「啱聽」就說是法庭獨立,「唔啱聽」就說是法庭不獨立,有關做法是相當荒謬。』(13/1 蘋果日報《李國能出席09法律年度透露去年末季破產案呈升勢》);然而此案判決之離奇,實非李官的回應所能解決。不是結果問題,而是整個過程對於Julian 的不公平、不講理,明顯得到達了荒謬的地步(見朱凱迪上星期的周記)。一直以來,香港常以法治精神及司法獨立而自傲,至少在對比於內地,這一直是不容質疑的『香港優勢』;可是Julian 的判決狠狠地刮了我們一巴掌:對不起,還是別天真別傻了,司法暴力早就緊隨警察暴力而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