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反送中運動進入第四個月,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第二次現身警察記者會。警員昨日在荃灣實彈射擊一名18歲中五生,對方肺部中槍即時倒地,情況一度危殆。對於為何不射向對方的手和腳,而射擊肺部,鄧炳強表示,必須向最有效、大範圍的地方開槍,「打身的地方,最易打中,因為要即時制止危險,解除威脅。」
鄧炳強又補充稱,警員當時生死懸於一線,所以必須即時開槍,「只有一個選擇,馬上將危險解除,如果係遠距離,可以唔用手槍添。」
在記者會上,鄧炳強稱要澄清五大謬誤,重申警員在生命受到威脅下,才開槍打暴徒,「(警員)主動衝擊係錯誤」。鄧炳強又「解釋」,指一名警員遭到十多名暴徒追打,該名開槍的警員因眼見同胞受傷,在走入大廈後都「返轉頭」支援,「如果被暴徒打中,生命有危險,如果被搶槍,後果係不堪設想,生命威脅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