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記協主席鄭嘉如今年7月遭《華爾街日報》解僱,今早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報案。鄭嘉如批評,《華爾街日報》不尊重僱員基本權利,並已違反《僱傭條例》,事件亦對其個人、記協及《華爾街日報》的聲譽造成嚴重傷害,促勞工處、律政司作調查及檢控:「唔好畀一啲僱主覺得,佢哋只要畀錢就可以解決件事,無視香港僱員應有嘅權利,包括參與同成立工會嘅權利。」
香港記者協會今年6月換屆,時任記協執委、《華爾街日報》記者鄭嘉如競選主席,她在選舉前夕被英國上司要求退選,及辭任記協,認為兩者難共存。鄭嘉如及後當選,在7月1日上任記協主席,在7月17日遭《華爾街日報》解僱。
鄭嘉如今日中午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報案後見記者,她表示,本港法例保障港人有參與及成立工會的基本人權,其個人作為工會代表會以身作則,要求僱主尊重僱員受法律保障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