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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毋忘義德道!」立法會選舉論壇近日陸續展開,在九龍西擂台總會聽到候選人何志光喊出這句口號。大部份市民可能不知道,那是普羅政治學苑、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申報的住址,何志光要說明的是,自號抗爭派的議員竟然住在九龍塘豪宅區。

黃毓民今屆缺席大部份選舉論壇,由排名單第二的馬愉生頂上。在剛播出由港台主辦的選舉論壇,黃毓民說,出席論壇對他來說是委屈,只有互相指罵而無政策辯論。對於何志光連番狙擊,指他沒參與拉布、沒出席會議,黃毓民則回應,市民對他的議會表現自有公論,「你(何志光)參選嘅唯一目的,就係要狙擊我」、「用十秒回應你已經俾面你喇何志光!」

何志光及原本排名單第二的香港民進黨楊繼昌,一直毫不諱言參選九龍西的目的,就是要狙擊黃毓民。

究竟是甚麼驅使一個人,要以參選作「報復」?

43歲的何志光本業為傳道人,開辦教會,是「香港本土力量」主席。組織在去年成立時高舉勇武本土旗幟,行動針對的都是一貫的本土議題:反大媽、反雙非、到維園衝擊支聯會六四論壇,何志光當時更在衝突中向支聯會義工使出一記頭鎚。

一年後的六四,有前本土力量成員衝上支聯會大台高喊港獨,何志光卻發聲明,就前一年擾亂秩序向支聯會正式道歉。

剛認識一個土生土長的越南華人,跟他閒談時,一句打開話匣子的說話,想不到引發出一個又一個的奧運迷思。我問:「有看奧運嗎?」他氣沖沖地說:「不看了,很生氣,給越南政府氣死了。」我大惑不解問:「越南摘下史上第一金,早兩天再下一城,多拿一面銀牌,怎麼說也是高興事,有什麼好動氣呢?」他憤憤不平地說:「看了一篇報導,說政府給黃春榮的金牌獎金要分50年來頒,豈不是要等到他92歲才能領完,很多住在China Town的華人看過報導後都替他不值呢!」聽完後,我半信半疑問:「怎麼可能,只是謠言嗎?」他沒好氣跟我說:「很多中文報都有報導,報紙寫出來的怎會是假,不信你回家查一下!」

於是,我打開搜尋器輸入越南奧運第一金,隨即看到他口中的報導。大量中國媒體包括中國日報、廣州日報、青島新聞網、騰訊網、新浪網、網易等等,全部口徑一致指越南金牌選手的10萬美元獎金要分50年來發。報導中更指他們引述越南官員的解釋是因為越南一般人的年收入只有約2000美元,而黃春榮是現役上校軍人,收入本來已經不錯,所以分50年來發獎金是符合越南國情的安排。

驟眼看,看似不無道理的說法,但每日在越南看越南英文報的我,從來沒看過半點類似的報導。唯有找來會說英語的越南人問一下,看看他平常閱讀的本地報章有沒有相關報導,結果越南朋友聽得一臉惘然。於是只好停下來,再細心想想,再查找新聞,迷團就似乎解開了:

選民起義整列了香港非建制派在勞工政策上的立場,以方便選民查閱。

需指出一點,在提高最低工資,立法標準工時,訂立集體談判/罷工權,落實全民退休保障,取消強積金對冲,侍產假,增加法定假日這些主要勞工議題的爭取上,傳統泛民政黨立場都相當一致。他們未必從開始便支持這些議題倡議,但當社會上明顯支持這些訴求時,他們便會採取比較一致的立場。例如,在二千年初時,民主黨黨內主流並不贊成最低工資立法,但到後來社會氣氛普遍支持最低工資立法時,民主黨便表示支持。

*現時最低工資水平為每小時32.5元,現時每兩年檢討一次。
**街工、民主黨、公民黨、民協、工黨、社民連及人力、新民主同盟均支持最低工資應該「一年一檢」,反對現時政府提倡的「兩年一檢」

*現時男士待產假為3天
**現時法定假期為12天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在年初二旺角騷亂後,高調向外公佈在葵涌破獲武器倉,拘捕四人,又向傳媒展示「武器」,然該批「武器」屬環保物料,四人僅是「環保人士」。事隔半年,警方今日通知撤控,其中一位被捕人士程小姐狠批「拖了半年,一句道歉也沒有!」

警方在旺角騷亂後,聲稱搗破葵涌工廈一個貨倉,拘捕四人,撿獲18把刀及26件武器,包括菜刀、西瓜刀、生果刀、剪刀、木棍、鐵通、水管、鐵及鐵支,750個口罩、24對勞工手套、玩具槍及對講機,以及化學物品和含有辣椒的液體。然該倉庫實為回收組織「結束一桶專棄」倉庫,所謂的「武器」是回收物料。

(獨媒特約報導)今屆立法會選舉有6位參選人被指政治立場違反《基本法》,遭選管會取消參選資格。民間人權陣線將於本周日(8月21日)舉行「反對政治篩選 還我公平選舉遊行」,下午2時在銅鑼灣東角道集合,3時起步遊行至金鐘添華道,歡迎任何人士參加。

民陣成員團體進步教師同盟陳為建稱,曾邀請6位參選人出席今次記者會,但他們未暇出席。陳又稱已邀請6人參與遊行,暫得中出羊子回覆「應該會出席」,其他人均未回應。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稱,明白該6人是首當其衝的受害者,但遊行主要目的並非聲援他們,而是希望市民明白所有人都受到今次事件影響。被問到有否邀請本土團體參與遊行,岑子杰稱沒有特意邀請某一政黨,但有通知所有團體今次遊行細節。

被問及是否擔心在遊行當日會和本土派發生衝突,岑子杰認為不會有機會發生衝突。他又稱,本土團體在月初舉辦了「和平理性非暴力集會」,「如果呢個情況都過來搞民陣,要有更具說服力既理由。」

是次遊行已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民陣副召集人黎仲文表示,民陣不同意警方要求「兜圈」,途經添美道及添馬公園進入終點添華道,仍在磋商遊行路線,明天會跟警方開會商討細節,「民主路上都兜咗咁大個圈,點解而家仲要兜圈?」

鑑於全球氣候變化形勢嚴峻,我們熱切期望香港特區政府:

  • 將【4R20】方案納入香港回應巴黎協議的行動計劃,務求在2020年令香港本地可再生能源比率達到全港發電的4%。
  • 將【4R20】方案作為政府與兩電商討新利潤管制協議的基礎,令兩電成為推動全港可再生能源的合作伙伴,讓全港市民、社區和商界有積極參與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機會。

支持以下【4R20】香港可再生能源方案,急需大家在8月20日諮詢期完結前在此聯署,讓政府氣候變化督導委員會清楚聽見香港人的呼聲。

1. 背景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復康聯會、香港復康聯盟與香港復康會昨日合辦立法會超級區議會選舉論壇,9張參選名單有7人出席,包括民主黨涂謹申、鄺俊宇、民協何啟明、公民黨陳琬琛、新民主同盟關永業、街工梁耀忠及民建聯李世榮。涂謹申稱因處理申訴個案,故遲到逾一小時,而缺席的則有工聯會王國興名單及民建聯李慧琼名單。

主辦單位表示,殘疾人士訴求卑微,感激候選人撥冗出席,「問題係有啲人唔願意嚟聽,呢個先令我哋失望」。

促提高聘用殘疾人士指標

有出席市民向候選人表示,受傷後向各方求助無門,部分候選人即場答應提供協助。在談及協助殘疾人士就業的問題上,各黨派均表示所屬組織現正或曾經聘請殘疾人士。關永業認為,若希望推動企業聘請殘疾人士,只以指引作為建議性質未必足夠,應推動立法管制。李世榮則指出,重點是要提供誘因給僱主,政府可以考慮給予津貼或稅務優惠等措施,「未必需要去到立法」。

鄺俊宇和何啟明都分別指出政府理應以身作則,牽頭聘用殘疾人士,再推動更多企業參與。何更認為,百分之二的聘用殘疾人士指標(即每100名員工中,聘用2位殘疾人士)並不足夠,其個人堅持是達到百分之四。陳琬琛也認為百分之二是十分卑微的指標,應考慮加大。

攝:Manson Wong

最近去了一趟沙頭角禁區,看到中英街上往來兩邊的人流不絕,生起了奇怪的感覺:遠離邊界的人們總以為地圖上的邊界線確鑿存在,不可超越雷池半步,但是去到「邊界」,看起來又似乎十分模糊甚或不存在。

自作聰明,劃地為界

不是第一次有這樣的感覺,多年前跑到中緬邊境,在田間一路前走,一路觀鳥,偶然回首見到田中的石柱寫了緬甸文,才愰然意識到遊蕩出了國境。於是趕忙撤回,事後觀察,原來遠處有一座小建築物,出入國境要到那裏辦官方手續,在其他位置過境則算違法。心中覺得十分滑稽,明明隨處可以一步跨過,人這隻「聰明」的動物偏偏故弄玄虛,在地圖上劃了一條線,把兩邊的人分開,住在遠方的人更把這條線看成真實的「邊界」,但是現場地上其實沒有甚麼線,當地的農夫每天隨便跨越往來,貓狗、水牛、蛇蟲鼠蟻、各種野獸和鳥類等,更不會管「邊界」為何物。

像我這樣的人讀書愈多,腦袋愈笨,都把國家邊界想像成十分「實在」的一條線,以為事先申請許可和在指定地點通過是理所當然的。一想起旅遊,立即想到要有護照和簽證,否則不能起行。可是自然界的生物會怎樣處理牠們的旅行呢?

天涯海角任我行

作者按:以下一文是「巴拿馬文件」被揭發後所寫。在收到稿件後,香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的編輯與我聯絡,謂趕不及於六月號刊出,故只能押後至八月那一期。八月號現已出版,但拿來一看,以「港獨」為題的文章佔了大部分篇幅,拙文則仍未有蹤影。筆者決定,與其寄望於十月號,還是早點透過大眾媒體把文章發表,以引發大家的思考和討論。

給香港大學的師弟師妹:

你們好!我是一九七八年物理系畢業的「大仙」,雖然離校近四十載,但過去十多二十年來,曾替母校主持不少通識課程(全球視野、氣候災變、科幻電影、兩性大戰…),所以也和你們有所接觸。當然,每次開班最多只得數十人,所以這次決定用書信的形式表達,希望有更多的人可以看到。

我年輕時很抗拒精英主義,但年事漸長則懂得以較開放的態度待之。簡單地說,能真誠地為人民大眾服務的精英,是任何社會所必需的,史學家湯恩比稱這為「創造少數」。我正是以這個角度來跟你們談談香港的未來。

讓我直截了當說出我的看法吧,那便是「馬照跑、舞照跳、死路一條!」而作為香港社會花了不少資源(當然也包括你們自身努力)所培養的精英,你們有責任喚醒大眾,並且發揮創意身體力行,為香港的未來另辟蹊徑。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9月26日重奪公民廣場事件,揭起佔領運動序幕,發起人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事後被控告非法集結等罪名,上月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早在東區法院宣判刑罰。

其中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的罪名最為嚴重,他因為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因參與非法集結,前者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就因準備到英國升學,獲允許以緩刑代替社會服務令,被判監禁3星期,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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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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