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標準工時委員會第二階段諮詢將於本月24日完結,民間爭取標準工時聯盟搜集了40份社福業、安老業、保安業及地產業的僱傭合約及招聘廣告,發現合約內容巧立名目,部份列明超時工作不計算文書工作、僱主可強制要求員工加班、以佣金取代加班費,反映政府推銷的合約工時會被僱主利用,合理化工時過長、無償加班,促請政府立法制定標準工時,真正保障僱員權益。
社工須即日寫報告 不計OT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總幹事邱智恆指,社福機構會要求社工完成輔導工作後,即日完成相關的文書報告,以詳細紀錄詳情,但逾9成機構都不會把寫報告的時間計算在工作時間內,因為不屬直接服務。邱指一位一星期接觸70個個案的學校社工,每天工作至9點才下班,因為在辦公時間完成輔導工作後,才有時間完成當天的報告。
邱稱雖然撰寫報告不是直接服務,但沒有完成就是失職,會被上司警告,甚至失去社工牌照。邱又指社工的文書工作佔整體工作量3成,而且經常要處理突發個案,但都不被包括在工作時數中,變成無償加班,要員工自己「食咗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