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於2021年被警方國安處指是「外國代理人」,並要求7名常委提交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向國安處澄清並非「外國代理人」,但被控告不遵從國安法提供資料令,判囚4個半月。3人刑期早已服完,但仍然上訴至終審法院,5名終院指定法官今日開庭宣讀結果,一致裁定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上訴得直。
判詞提到,律政司在3個主要法律議題上可謂全敗,終院五名法官一致認為下級法院對《國安法實施細則》的相關條文詮釋錯誤,就《實施細則》附表5的涉案控罪,控方必須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而律政司將涉案證據以「公眾利益豁免權」遮蔽的做法,終院認為違反公平審訊原則。唯一律政司「小勝」的法律爭拗,是提供資料令的範圍,五名大法官表示,若警務處處長能證明相關資料「相信可以」有助防範和調查危害國安案件,資料年份可以早於2020年6月30日,即《國安法》生效前的日子。
前常任鄧岳君感謝鄒幸彤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