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攝於一月有關粉嶺北的規劃署諮詢會
執達
無論是在市區還是新界,近年眾多逼遷事件中發展商動用法庭執達吏的服務收取業權的消息不絕於耳。通常執達吏在封屋收樓之時都會不斷強調程序理性,強調自己只是依法辦事,過程受阻就請警察以武力代勞。但這種執著於部分理性的自我定位經常忽略了作為完整的人與生俱來的本能:對很多居民或租客而言,收屋象徵著家園的生命已達到最後一刻,所有與這地方有關的過去被沒收,不少也因沒有另一居所而要流落街頭——情感作為理性一個重要構成的部份,都在現場急急被劃分出去不予考慮。與此同時,只關心清場程序的他們往往對了更大的程序問題視若無睹,如發展商有否以適當程序與政府合作、規劃發展過程有沒有存在漏洞等等。每一個逼遷個案在被定義為「租霸」之前往往沒有被深入了解一些更大的程序公義問題,他們的重覆、無情及自我推翻 (對整體程序的忽略),成為了政府部門內一種未受質疑但問題處處的服務。
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