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蘇嘉豪
三個「小團體」以有限資源絞盡腦汁,力求在公民社會發展上幹一番「大作為」,盡力籌辦好一場成熟的公民投票活動,為社會以至政府提供一套清晰且具參考性的民意數據。一場民間活動,理應與當權者及其一干黨羽河水不犯井水,但根據香港的「莫須有」經驗,筆者早已預期民間公投將會遭到「無所不用其極」的抹黑與污名,結果活動消息一出,果然惹得官方旋即發難,反應甚至比香港要激,政府發言人把有關活動嚴正定性為「非法、無效」,中聯辦也連夜表態力撐政府,正所謂「一犬吠形,百犬吠聲」,一眾建制派也迅速撲出,在官媒盡情散佈似是而非的法律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