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明報
五月十日一個白天,兩隻小野豬出沒城市及郊野,從傳媒短片所見,兩隻小野豬在不同的空間裡,遇到不同人的反應,表現完全兩樣,也打破了野豬「兇惡」的錯誤印象。
首先,出現城門谷公園的野豬,悠閒在湖裡游泳,出現的漁護署人員儘管還是如臨大敵,但起碼沒有驚惶叫囂,使得野豬在被麻醉槍射中前一刻,依然悠遊戲水,不見驚恐,更不見惡相。這隻野豬,就和一般小朋友無異。然而,誤入杏花邨商場的小豬就沒有那麼好彩了。商場店員及購物者看到野豬,充份顯露城市人對野生動物的無知,驚恐大叫,嚇豬也嚇自己。小野豬被嚇得四處亂竄,後來還被逼進櫥窗,受驚過度,向櫥窗的公仔發脾氣。
我想說的是,野豬本來就是野生動物,住在城市邊緣,城市不斷擴張,佔領了牠們的原居地,這已經是不爭事實。問題是,既然如此,市民、傳媒及政府相關部門,這裡是指漁護署,是否應該對野豬出現城市形成一定認知,這些認知,長期來講,應透過教育進行,短期的,應在每次野豬出現後,提出正確與牠們相處及報導相關事件的態度及方法,以致不要長期對野豬產生誤解,形成錯誤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