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政府在二月七日開展為期三個月「飲品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的公眾諮詢,討論將就玻璃樽回收實行「生產者責任制」,並打算公開招標,委聘一個合資格承辦商作為玻璃管理承辦商,負責收集廢飲品玻璃樽。然而計劃推出後,坊間反應不一,認為政府所收取的一元,不能直接提供誘因予生產商推廣回收,也會推高低價玻璃酒類的售價,消費者也沒有誘因回收,甚至也不知道產品價格提高與政府「推廣」回收的關係。
政府又計劃公開招標,由單一承辦商負責回收。坊間一直有不同組織參與玻璃回收的業務,包括香港泥頭車司機協會的「玻璃再生璀璨」計劃、匡智會的「玻璃樽回收行動」、香港酒店業協會的「酒店業玻璃樽回收計劃」、沙田居民協會的「沙田玻璃顯生輝」計劃和在東九龍公共屋邨推行的「玻璃樽源頭分類試驗計劃」。可是,香港的玻璃樽回收率一直偏低,在二零一一年只有四千八百公噸(5%)。回收商便直言目前仍處於「開荒」階段,根本難以找到單一承辦商處理。回收商表示目前市場回收誘因低,回收後的製成品價值低,回收制度不成熟,認為提高回收率的關鍵在於教育。
玻璃再造磚出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