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民間電台爭議持續不休,特區政府與法院為了一個小小電台,一個全香港唯一的地下電台,弄得團團轉。由於民間電台的發起及經營者是社民連線的曾健成,這件事便變成一件十足的政治事件。不過,若換一個較大的角度來看,這究竟是一件怎樣的媒體事件?最近美國環繞著「低功率電台」(Low Power FM station)的爭議,也許可以幫我們看清一點。
最近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華盛頓特區巡迴法院作出判決,指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 有權保障「低功率電台」的廣播權,面對大型電台以干擾廣播的指控,FCC有權平衡雙方利益,繼續發放牌照及容許「低功率電台」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