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運動的一樁小事:路過金鐘,佔領人仕在石壆搭了條小梯方便通過。 突然十數人衝過來,說怕會方便警察衝佔,要拆梯。有人謙稱這是個「提案」,來一起投票。 當然不消數分鐘,他們便動起手。 也許是善意,影響也不大,卻證明民主意識要深耕。
葉一知的《選個代表,為醒覺一代注入抗極權疫苗》一文思考佔領運動中如何實踐民主,值得細讀。
引用一段:
或者有人會說,用民主表決也不需要代表,大家一起投票便可。這是希臘城邦的直接民主,好處當然是不怕被「出賣」,但壞處是時間非常冗長,可能每一個細節都要投票,最終也是一事無成。例如,衝不衝出龍和道,又要投票;給政府的談判時限,又要投票;撤不撤廣東道,又投;讓不讓警察的早餐進場,難道又即時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