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Manson Wong@USP
蔣麗芸在城市論壇上回應黃之峰:『世上只有五個國家如俄羅斯、哈薩克等有「公民提名」…』,即是說,如果公民提名是「國際標準」,那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選舉制度都不符合「國際標準」。不要以爲這衹是親中、建制派和反民主的看法,這個觀點劉慧卿也曾經提過。
這種論述當然是取巧了,因爲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不採用首長制,議會制國家的政府首長是由經過公民提名過程和選區選舉的政黨黨魁所擔任。但這個不是重點,重點是,以「佔領中環」爲首的非政黨民主派一直堅持使用「國際標準」這種缺乏内容、模棱兩可的字眼,對手就很容易反駁說這不是國際常規,所以不是「國際標準」。就算它不違反「國際標準」,這種提案其實就是「訴諸歡迎度」的變異,認爲人有我也要有,如果人無,對手就可以很自然說你也不應有;就算人有,他們也可以說道理和原則上不切實際。提出「國際標準」等於是將道理、論述上的主導權拱手相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