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6月6日,一名19歲男子在香港大球場港隊對戰伊朗的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賽事、奏唱國歌期間,涉嫌全程背向球場和沒有站立,警方當場拘捕該名男子,並於去年12月以「侮辱國歌罪」落案起訴。案件今早(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不承認控罪。
控方指,控方將有4名證人及一些片段呈堂,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3日進行審前覆核,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國歌法立法前,常有球迷於奏唱國歌環節發出噓聲。立法後,警方恆常派員於球場現場監察並拍攝球迷。
被告劉本晞(19歲,報稱學生),被控以《國歌條例》第7(2)條的「侮辱國歌罪」。控罪指,劉於2024年6月6日,在香港大球場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 。
此案為《國歌條例》立法後第三宗案件,前兩宗案件分別判囚3個月及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