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仍忍不住要回那個不論在Whats App或Facebook上,都流傳的極不準確、亦不公允的「綜援福利」計算程式。如大家無興趣了解綜援計算,或那些所謂屬於綜援的福利,則不需看了。
那段文字其實在2011年已出現,我的回應可能有點複雜,因為綜援金額及其他福利的計算並不簡單。那段文字是計算綜援全年的所有金額,以及該年財政預算所「派」的錢,一般計算每月收入或額外所得福利應該分開處理的。單看全年數字一定是很巨大的。正如一般非綜援低收入家庭,其年收入及所得政府福利,亦會達到十多萬,但這計算方法如不比較其他收入階層或住戶是沒有意義的。
失業綜援數額 取決於租住單位
一般人最「痛恨」的是失業綜援家庭,就以此為例。請留意綜援計算中,租住公屋與私樓的差別是很大的,無傷殘長者人士的差別亦很大。因此如用政府統計的「4人平均綜援金額」,絕對會高估失業綜援家庭的金額。
事實是:
以2011年計算,每月綜援金(因為那段文字是用2011年的數)四人健全失業公屋家庭(2大人,2孩子),約為$8,012.2,計算如下。不少人也表示自己認識的人士獲得萬餘元,那他們很可能不是失業綜援家庭的,又或是正在輪候公屋,因租金貴而令整個綜援金推高,亦可能是有失業又有殘疾或長者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