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條官方貧窮線明天(9月28日)將會公布,儘管其計算方法存在著不少爭議,但其歷史意義具大,因為九七前的英殖民地政府和九七後的特區政府都從不公開承認香港出現嚴重的貧窮問題。
董建華在2005年建議成立扶貧委員會,首次指出了香港出現貧窮的情況,但隨後數屆政府的扶貧政策並無新意,某程度上也只是延續了港英政府對待貧窮的態度和政策。
何謂「貧窮」?
從學理上,收入貧窮可分為「絕對貧窮」和「相對貧窮」兩個概念。
「絕對貧窮」(absolute poverty)通常是指個人的收入不足以滿足食物需要和非食物需要例如衣服和住房。例如,聯合國的赤貧標準為個人收入每日少於1.25美元,而貧窮標準則為個人收入每日少於2美元,但這標準通常只適用於經濟落後的第三世界國家。
香港扶貧委員會起初曾討論以「基本生活需要」來訂定貧窮線,即是「絕對貧窮」的概念,但由於訂定過程比較複雜,計算一籃子清單時會有極大爭議,所以改為採用「相對貧窮」的概念。。
而「相對貧窮」(relative poverty)的概念,一般是將一個地區的居民收入中位數或平均數的四成至七成作為一條貧窮線,收入在貧窮線以下則當是貧窮人口計算。例如歐洲國家通常是以收入中位數的六成作為貧窮線,而香港政府正打算以收入中位數的一半作為貧窮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