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3日,男子陳真於太古城中心外持刀斬傷市民,並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耳朵,其後遭人「私了」,流血倒地。4男承認暴動及蓄意傷人等罪,另一人經審訊亦被裁定兩罪成,5人還柙至今早(20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高偉雄指,不論陳真的施襲行為有多兇殘和欠缺理性也好,他倒地之後眾人針對他而群起的暴力,絕對不可能被視為合法和合理;而且有可能刺激陳的情緒,對保安、居民和途人構成危險。考慮各人用武程度、認罪及年輕等因素,分別判5人監禁3年半至5年3個月不等。
以下為各人最終刑期:
張潤鋒(現27歲,咖啡師):監禁3年11個月
容志強(現34歲,侍應):監禁3年6個月
鄭朗穎(現27歲,文員):監禁3年6個月
徐俊傑(現22歲,學生):監禁4年6個月
鍾志宏(現39歲,無業):監禁5年3個月
官:陳真倒地後眾人仍施襲 絕對不可能被視為合法和合理